2023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 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河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文件精神和上级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纳翁乡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人大主席和乡党委综治统战委员、政法委员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扎实有序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党委会、三家班子会议等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2次,主要领导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同时制定《纳翁乡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
(二)组织全面学习,深化法治意识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同时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法治教育,提升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23年,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召开法治知识专题培训会1次,通过三家班子会议或者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法律法规、工作条例等内容9次,有效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夯实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
2.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2023年通过散学和开学典礼到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禁毒知识》专题讲课2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次。
3.加强村“两委”干部、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组建并培训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夯实基层普法队伍,帮助基层干部和群众学习法律知识,集中开展返乡农民工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2023年,组织全乡“法律明白人”30人,集中开展培训3次。
4.深入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一是充分利用“三官一律”队伍每月进村入户开展工作的机会,分类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对不同层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组织开展入户216人次,接待群众超过1600多人。二是利用戏曲进乡村活动的机会开展宣传,组织综治办、司法所、民政办等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材料超过1600多份,覆盖群众850多人。
(三)推动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水平
1.推进简政便民工作。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优化整合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基本实现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结合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全面推广小长安镇、龙岸镇政务服务中心示范点的运行模式。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强政务服务宣传,创新政务服务机制,让群众对政务服务事前充分了解、事中快捷办理、事后有效评价。2023年共接待群众650多人,为群众解答各类问题260多条,办理低保、计生、养老等工作380多件。
2.依法依规开展政务服务。立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服务的能力水平,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预防政务服务出现推诿扯皮等问题。
3.加强行政监管。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率,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服务需要。
(四)完善决策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二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明确决策事项、决策程序、承办单位、完成时间等。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和公信力,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确保行政决策可追溯、可查询。
2.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集体讨论“三重一大”时候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律师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应诉案件讨论常态化,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乡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2023年,纳翁乡聘请红珍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作为纳翁乡法律顾问,全乡6个村(社区)均落实有法律顾问。
3.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落实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申报、审核及备案等工作,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五)规范文明执法,确保公平公正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着力解决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推动执法程序不断规范和完善。2023年,我乡开展执法工作5次,处置矿山盗采、河道挖沙、乱填乱堆等问题5件。
2.突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着力加强营商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解决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认真组织重大案件回访,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实效。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依法处理化解矛盾纠纷
1.推动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统筹开展乡、村 (社区)二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落实矛盾纠纷“321”调解机制,基层治安隐患排查实现“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管”。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手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研判、及时处置。以龙岸镇平安小镇建设为示范点,依托“七个中心”,创建平安建设“五防一体”“五治融合”新模式,加快推进基层法治现代化,综治中心实体化、网络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和基层治理改革集成试点等工作有序加快推进,推动“枫桥经验”向城乡、社区、村屯延伸,尽可能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2023年,开展“三敏感”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工作16次,开展“接访”“下访”工作4次,排查问题线索28条,已经处理矛盾纠纷26条,正在处理2条。
2.自觉接受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办理制度,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强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内部流程管控,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2023年,配合县委巡查组开展工作1次,同时已组织整改反馈存在的问题。
3.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强化属地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健全网上信访机制,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2023年,纳翁乡接到12345网上投诉事件7件,已经处理完成7件,办结率100%,没有出现进京赴邕等越级信访的事件,纳翁社区荣获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平安美丽和谐乡村的“无诉重点社区”称号。
(七)深入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年初制定的普法工作计划,纳翁乡着力营造依法治乡的浓厚氛围,在辖区内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普法文化活动,打造“开学第一课”、“法治乡村”等法宣品牌,积极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组建乡级宣传队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森林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全乡上下掀起一股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潮。2023年,共入户开展宣传16场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材料4500多份。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乡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学习培训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个别党员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不强,缺乏主动学习意识。二是对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队伍建设需更加完善,当前行政执法证的持证率尚未达到100%,没有全员通过考试。四是仍然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一是深入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二是要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紧紧抓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这个“死角”,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着重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辖区平安稳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排查调处工作,真正做到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全面防范社会风险,实现辖区平安稳定。
(三)继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服务水平。制定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法律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培训的内容,组织执法人员加强法治能力测试和参加考试,确保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促进法治服务发展。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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