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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自治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5-10-16 08:25     来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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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在自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覃绍忠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财政决算编报工作已经完成,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我县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2024年决算基本情况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任务全面落地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统揽工作全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实现了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418,285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以下简称“同比”)减少36,578万元,下降8.04%。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375,570万元,同比减少37,450万元,下降9.07%。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42,715万元,均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418,285万元,其构成情况是:

(1)地方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33,200万元的100.69%,同比增加324万元,增长0.98%。

(2)上级补助收入326,053万元,同比减少970万元,下降0.30%。其中:返还性收入5,660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8,617万元,同比增加153万元,增长0.05%;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776万元,同比减少1,123万元,下降2.62%。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481万元,同比减少28,971万元,下降63.74%。其中再融资债券收入减少19,800万元,新增债券收入减少9,171万元。

(4)调入资金479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下降4.96%。主要是按上级文件规定,将截至2024年底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超过当年该项收入的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上年结余收入41,843万元,为2023年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的专款。比2023年决算数增加16,416万元,增长64.56%。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0元,同比减少23,352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429万元,同比增收324万元,增长0.9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923万元,同比增收867万元,增长5.7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7.63%,比2023年提高2.1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7,506万元,同比减收543万元,下降3.01%,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2.37%,比2023年下降2.15个百分点。主要税种决算情况如下:

——增值税(地方32%部分)完成5,715万元,完成预算的94.49%,同比减收429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凤糖公司和天龙泉酒业公司缴入减少。

——企业所得税(地方30%部分)完成1,6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4%,同比增收519万元,增长 47.83%。主要是凤糖公司企业所得税缴入增收。

——个人所得税(地方25%部分)完成4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4.75%,同比减收60万元,下降12.53%。

——资源税完成258万元,完成预算的96.99%,同比减收185万元,下降41.76%。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9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4%,同比减收85万元,下降8.58%。

——房产税完成759万元,完成预算的151.80%,同比增收219万元,增长40.56%。

——印花税完成406万元,完成预算的96.67%,同比增收89万元,增长28.08%。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09万元,完成预算的150.73%,同比减收47万元,下降13.20%。

——土地增值税完成-239万元,完成预算的80.74%,同比减收933万元,下降134.44%。主要是广西开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退税减收674万元,广西罗城信林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退税减收496万元。

——车船税完成7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9%,同比增收67万元,增长9.50%。

——耕地占用税完成2,200万元,完成预算的97.35%,同比增收387万元,增长21.35%。

——契税完成2,7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8%,同比增收1,346万元,增长97.89%。主要是当年对县产投公司稽查查补入库1,834万元,上年无此类税款入库。

——烟叶税完成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14%,同比减收25万元,下降26.88%。

——环境保护税完成25万元,完成预算的96.15%,同比增收4万元,增长19.05%。

——专项收入完成1,3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9.57%,同比增收4万元,增长0.29%。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7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0%,同比减收160万元,下降8.45%。

——罚没收入完成6,508万元,完成预算的97.51%,同比减收2,290万元,下降26.03%,主要是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城投公司等单位工程建设项目非法占用土地处罚增加2,38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同比增收700万元,增长233.33%,主要是县糖厂股利收入增加。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6,7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9%,同比增收1,182万元,增长21.41%。主要是当年县征储中心上缴罗城安康小区(保障性住房用地)项目场地平整李家屯沙子岭石料收入700万元,县发改局缴入风力发电项目资源占用费收入650万元,上年无此两项收入。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11.54%,同比减收10万元,下降6.45%。

——其他收入完成31万元,主要是县大数据局缴入无法退还的历年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上年此项收入为0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决算数为375,570万元,其构成情况是: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472万元,完成预算数383,594万元的91.37%,同比减支25,989万元,下降6.90%。

(2)上解上级支出4,683万元,同比减支919万元,下降16.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检察院、法院2023年上划市级管理,当年需上解2023年结余结转资金363万元以及一次性上划职业年金560万元,2024年无此两项目上解上级支出。

(3)债务还本支出12,162万元,同比减支18,795万元,下降60.71%,主要是当年到期应归还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减支。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06万元,上年为0元。

(5)调出资金347万元。调出资金347万元。主要是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用于上解2023年耕地保护奖惩基金。

地方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4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37万元,完成预算的87.47%,同比减支3,594万元,下降12.47%。主要是因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减业务工作经费形成的减支。

——国防支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98.01%,同比增支84万元,增长42.86%

——公共安全支出9,4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4.19%,同比减支1,545万元,下降14.05%。主要是县检察院和法院经费减支614万元,余下的为公安机关日常工作及办案业务经费减支

——教育支出64,818万元,完成预算的96.68%,同比增支198万元,增长0.31%

——科学技术支出3,803万元,完成预算的98.69%,同比减支274万元,下降6.7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11万元,完成预算的85.46%,同比增支1,719万元,增长46.56%,主要是当年支付自治县生态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资金2,041万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44%,同比增支5,728万元,增长9.34%,主要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1,131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增加1,147万元,2024年财政全额代缴计生对象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增加981万元(支付当年未支部分及2025年度的保费),当年罗城老年人养护院项目建设支出1,041万元,殡仪馆项目支出514万元,上年无此两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4,532万元,完成预算的97.83%,同比减支2,258万元,下降8.43%,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减支2,653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6,446万元,完成预算的72.41%,同比减支15万元,下降0.23%

——城乡社区支出10,5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同比减支8,735万元,下降45.21%。主要是注入县城投和国投公司注册资本金减支6,446万元,上年支付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季度还本付息1,516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贷款本金1,500万元,今年无此两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102,175万元,完成预算的82.94%,同比减支10,677万元,下降9.46%,主要是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及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减支67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减支45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减支1,422万元(2024年度的在2025年初支付),板阳东水库工程减支4,000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等农村综合改革减支919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减支450万元,上年县大山水库工程项目支出1,549万元,今年无此项目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3,506万元,完成预算的60.67%,同比减支4,872万元,下降58.15%,主要是上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支持“三项工程”补助资金4,313万元,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至怀群道路建设工程支出840万元,今年无此两项目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91万元,完成预算的64.92%,同比增支836万元,增长61.70%,主要是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增支。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57万元,完成预算的40.51%,同比减支60万元,下降5.9%

——金融支出1,142万元,完成预算的51.11%,同比减支95万元,下降7.68%,主要是“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减支。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35万元,完成预算的76.43%,同比减支1,983万元,下降34.68%,主要是回拨市县耕地开垦费减支1,79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22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16%,同比减支1,757万元,下降22.01%(今年教育部门有部分二层单位公积金支出随教育科目)。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的8.88%,同比减支947万元,下降99.37%。主要是上年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借款支出813万元,今年无此项目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832万元,完成预算的88.50%,同比增支1,590元,增长37.48%,主要是冬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支出1,257万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84万元,完成预算的32.42%,同比减支174万元,下降67.44%

——债务付息支出6,972万元,完成预算的152.63%,同比增支874万元,增长14.33%。主要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增加相应引起利息增加支出。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的20.45%,同比减支32万元,下降64 %

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看,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926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4,22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817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62,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3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23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28,5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14%,同比减收29,750万元,下降50.99%;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16,987万元,完成预算的73.16%,同比减支32,196万元,下降65.46%。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611万元,同比增加2,446万元,增长26.69%。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28,598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75万元,完成预算的84.07%,同比减收2,836万元,下降52.4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66万元,完成预算的71.07%,同比减收2,571万元,下降70.6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91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同比减收365万元,下降42.64%;污水处理费收入382万元,完成预算的89.46%,同比减收88万元,下降18.72%;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收188万元,增长41.96%);上级补助收入6,6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3%,同比增收5,440万元,增长464.16%,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4,471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899万元,完成预算的98.47%,同比减收40,040万元,下降80.18%,主要是上年获得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20,000万元,其他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18,000万元;调入资金347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主要是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用于上解2023年耕地保护奖惩基金;上年结余9,165万元,比2023年结余增加7,339万元,增长401.9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16,98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1,516万元,完成预算的62.00%,同比减支32,163万元,下降73.63%(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上年支出为0元;城乡社区支出7,183万元,完成预算的83.98%,同比增支1,020万元,增长16.5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3,27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支4,173万元,增减相抵后形成的增支;农林水支出2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3%,同比增支111万元,增长94.07%;其他支出3,026万元,完成预算的35.81%,同比减支32,930万元,下降91.58%,主要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32,42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58万元,完成预算的150.63%,同比增加339万元,增长54.7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的71.43%,同比减支9万元,下降37.50%);上解支出347万元,主要是上解2023年耕地保护奖惩基金,上年无此项目支出;调出资金479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下降4.96%,调出资金全部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缺口;债务还本支出4,6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支355万元,下降7.10%。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70,24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决算数为39,62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621万元。需说明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险)由市级统筹,县本级财政不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70,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6%,同比增收7,461万元,增长11.88%。其中:当年收入43,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4%,同比增收4,611万元,增长11.99%(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72%,同比增收2,567万元,增长19.65%,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险费收入及财政补贴收入同比增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454万元,完成预算的99.36%,同比增收2,044万元,增长8.04%,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险费收入及财政补贴收入同比增收)。上年结余收入27,16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余25,7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415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39,62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同比增支4,001万元,增长11.23%。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同比增支1,666万元,增长16.13%,主要是因为2024年领取养老待遇人数增加及养老待遇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62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同比增支2,335万元,增长9.23%,主要是因为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及养老待遇提高。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7万元,为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收入;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为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二、2024年全县“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部门决算反映,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0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196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8.3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上年及本年均无此项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810万元减少66万元,下降8.15%。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90万元增加64万元,主要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增加6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20万元;县公安局增加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7万元;县司法局增加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7万元,2024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8辆。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20万元减少130万元,下降18.06%。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86万元减少34万元,下降8.81%。2024年县本级国内公务接待1,588批次34,910人次,与上年决算数分别增加了110批次,减少4,390人次,主要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精神,接待费得到有效控制。

三、2024年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2024年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12,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7,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4,4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4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08,87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4,54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4,338万元。债务余额小于债务限额,债务风险可控。

3.政府债券转贷情况。2024年自治区共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收入26,3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481万元(新增一般债券5,681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0,800万元),专项债券9,89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

4.政府债务还本情况。2024年偿还政府债务本金12,162万元(为一般债务还本)。

5.政府债券付息支出。2024年政府债券实际支付利息9,27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6,951万元,专项债券付息2,324万元(已列支利息支出958万元,项目无收益财政垫付利息挂往来1,366万元)。

6.新增债务偿还期限及未来几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4年我县获得一般债券16,481万元,其中:5,105万元债券发行期为7年,11,376万元债券发行期为10年,本金偿还方式均为到期一次性还本;2024年获得专项债券9,899万元,其中:1,954万元债券发行期限为10年到期一次性还本,3,300万元债券发行期限为20年后5年等额还本,4,645万元债券发行期限为30年到期一次性还本。根据2024年底存量政府性债务余额测算,2025—2029年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到期本息合计分别为4.28亿元、5.11亿元、2.07亿元、2.09亿元、2.42亿元。

(二)2024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自治区共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收入26,380万元,同比减少69,011万元,下降72.35%。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481万元(新增一般债券5,681万元,再融资债券10,800万元),专项债券9,899万元。

新增一般债券5,681万元主要安排在以下项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500万元、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178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0万元、支持水利建设项目2,153万元、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201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11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37万元、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15万元、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576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支出923万元,支出进度为16.25%,借新还旧一般债券10,800万元,全部用于2024年到期一般债券还本。

专项债券9,899万元主要安排在以下项目: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5万元、罗城老年人养护院项目3,300万元、偿还对应政府拖欠企业账款1,749万元、置换部分隐形债务本金4,645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债券支出8,595万元,支出进度为77.76%。

(三)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预备费1,700万元,全年共动支预备费307万元,主要有:各乡镇防汛抢险救援救灾物资装备采购经费179万元,广西凯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旗广西硅晶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生产用水应急供水管路建设67万元,东门镇勒俄村进村路口(东冲路口旁)危岩应急治理工程费用42万元,乡镇农村道路汛期塌方清理抢修费用14万元,2023年度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3万元,乔善乡乔本村下甘巩屯危岩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治理费用2万元。未动支的预备费1,393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已用于平衡预算。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050万元,2024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06万元,2024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8,956万元。

(五)预算绩效实施情况

2024年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所有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实施,2024年我县开展绩效自评1,998个项目,涉及金额227,172万元;聘请第三方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14个,其中项目再评价12个,涉及金额8,668万元,部门整体再评价15,390万元。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来看,财政资金的使用发挥了民生保障和产业带动作用,绩效评价工作有力促进了各部门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理念。

四、落实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财税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定经济大盘上肩负担当,在提升管理效能上主动作为,在保障重点领域上精准发力,切实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聚力增收减支,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定期开展财税收入、重点税源、非税收入挖潜等专项调研,科学合理制定年度预算收入计划,及早分解落实财税收入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督办。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29万元,同比增长0.9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923万元,增长5.7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7.63%,同比增加2.15个百分点。二是想方设法压一般性支出保重点支出。2024年民生类支出完成299,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39%。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4年我县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32,665万元,同比增长1.36%。

(二)兜牢“三保”底线,民生保障更加得力。一是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2024年,全县安排“三保”支出14.67亿元,全年“三保”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1.87%。二是强化直达资金管理。2024年全县直达资金总量130,996万元,实际形成支出126,865万元,进度达到96.85%,有效保障了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惠企利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2024年共到位财政衔接资金43,756万元,累计完成支出42,539万元,支出进度为97.22%;获得龙华区对口帮扶资金4,550万元,实施协作项目10个,累计完成支出4,429万元,支出进度97.34%。

(三)加强对财政库款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一是严格规范高效管理库款。加强与收入征收机构、区财政厅和预算单位沟通,做好财政收入预测、预算支出资金需求预计,积极协调财政厅做好库款调度,保障重点领域和重要时点库款需要。二是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合理科学制定我县财政暂付款消化方案,多措并举压降暂付款规模,2024年财政暂付款年初余额7,733万元,新增1,709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利息支出因无对应专项债券项目缴库收入无法进行列支),清理消化1,981万元(单位归还300万元,通过土地出让收入列支消化611万元,通收回存量资金消化1,070万元),年末余额7,461万元,比年初减少272万元。达到自治区暂付款管理的相关要求,避免被通报和约谈。三是加强与财政厅的沟通协调做好资金调度,确保国库一般户项目资金支出。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不再将税收返还资金留存地方金库使用,而是通过财力性转移支付调到三保户,加之三保资金、直达资金实行专项调度,导致国库一般户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我们积极加强与财政厅的沟通,反映我县一般户库款紧张等情况,向财政厅申请同意我县在确保三保户支出的情况下,从三保户调度资金到一般户,确保一般户项目资金的支出,2024年从三保户调度资金到一般户3.95亿元。

(四)财政管理全面发力。一是加强政府投资评审和项目竣工结算管理,2024年完成评审项目96个,送审金额12.14亿元,审定金额10.51亿元,净核减率13.40%,通过评审节约财政资金1.63亿元;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结果备案 95 个,备案送审金额4.11亿元,备案审定金额3.68 亿元,为财政节约资金0.43亿元,净核减率 10.49% 。二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做到债务规模与建设投资相匹配、与地方财力相适应。健全债务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实现债务监测全覆盖,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平台调度。利用“832农副产品销售平台”积极开展宣传督导,助力乡村振兴,协助各预留份额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832农副产品采购任务。2024年全县“832农副产品销售平台”预留份额为148.55万元,已成交金额142.28万元。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了我县国有企业全级次名录,进一步夯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底数,强化国有经济统计监测分析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抓好非营利性服务业劳动工资统计。抓好我县12个样本单位的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统计汇总工作,如实反映我县的工作情况,并深挖短板与不足,足额按时发放工资及津贴补贴。2024年统计周期1—9月完成工资总额1.50亿元,同比增长1.64%。

(五)金融普惠实体经济。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力度。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4年,共投放“桂惠贷”1,457笔共6.42亿元,直接降低融资成本828万元,惠及1,278户市场主体。二是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引导市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截至2024年12月末,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累计向我县办理担保业务630笔,担保金额9.32亿元,其中2024年新增担保金额1.36亿元。三是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350万元,农户获得保险理赔款2,033万元。四是持续推进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2024年共有7家民贸民品企业享受贴息1,115万元,贷款本金余额4.93亿元。

(六)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是扎实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落实自治区对县本级财政体制改革部署要求,立足于我县实际,认真谋划、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持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提升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资源统筹、全口径预算编制、跨年度预算平衡等机制,着力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水平,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提升绩效目标指标质量,强化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效能。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指标质量,全面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202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总体良好,但由于各方面原因,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质量偏低。税源基础薄弱,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缓慢,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较上年提高,非税收入中的一次性罚没款和国有资源处置收入在推动增幅上升中占比过高,占非税收入的52.22%,收入增长缺乏可持续性,财政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自给率低。财政增收基础不牢固,近几年我县财政自给率一直停留在9.5%以下,自我造血能力薄弱。三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地方需配套和需保障的资金逐年增加,特别是债券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后,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五、2023年审计意见整改情况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报告》(罗审报〔2024〕1号)对自治县本级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计报告要求做出的整改事项,我们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落实,认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当年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审计发现当年存在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9个,未完成整改3个。

1.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部分单位预算指标执行率低于20%。对未支出完形成的结余需结转使用的,我们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督促,对资金支付缓慢的单位定期进行通报,结转超过两年仍未支完的指标按规定收回预算统筹使用,今后强化预算管理编准编实预算,完成整改。

2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在年度执行中已根据实际情况相应作出了调整。今后,我县在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时,将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及经济发展形势,科学合理预测,编准编实基金收支预算,尽量避免出现偏差过大的情况,完成整改。

3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不到位。2024年我县已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做到应编尽编,完成整改。

(4)预算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381.64万元。主要是财政厅2024年上线新的广西统一公共收付系统(非税收入系统),原来旧的非税收入系统将不再使用,由于年底新旧系统切换准备工作,导致旧系统不稳定无法正常缴库,所以381.64万元非税收入滞留在非税账户,我局已于2024年1月将上述全部款项上缴国库。

5落实过紧日子政策不到位。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部分支出存在不可预见因素,以及单位财务人员不够严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部分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或不减反增的情况,但全县“三公”经费没有出现未超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比上年增长的情况。县财政局在全县开展2024年财政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印发检查方案和要求,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已完成整改。

6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控薄弱。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已加强管控,具体措施有:一是2024年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已纳入财政部监测平台,对平台公司债务进行动态监控,实时监控其债务偿还额及余额等动态指标,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二是我县已成立债务化解工作专班和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防爆雷”工作专班,2023年无新增债务高风险区划情形(即2023年未发生新增“县区债务率大于250%”),2024年我县融资平台公司未出现债务风险“爆雷”事件,已完成整改。

7部分单位应缴财政款未缴库,涉及金额3,952.84万元。经核实,因账务处理原因造成应缴财政款期末余额多记11.05万元,相关单位已依法调整账务,实际应缴财政款期末余额为3,941.79万元,其中:县环卫站17.77万元、县水利局3万元、县青明山林场3,914.04万元。审计指出后以上单位已补缴3,941.79万元,完成整改。

8专项资金使用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主要是2020年自治县中国毛葡萄(核心)示范区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300万元,实际支出243万元,结余57万元,原因是原计划建设的两个项目没有实施,即葡萄新品种种植20亩(20万元),桥面处理工程(6.5万元),因2019年河融高速公路建设经过该示范区,原计划种植的地块及修复的桥面被高速路占用,高速路建成后,毛葡萄价格下跌,示范区经营处于亏损状态,示范区业主想转让示范区经营权。但一直无人承接,业主也无精力再建设提升示范区,致使资金无法支出,结余资金已收回统筹。我县已按有关要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确保示范区补助资金规范有效、足额及时使用。

9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制度未完善,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341.08万元。为县城投公司应缴未缴门面租金,县城投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将非税收入341.08万元上缴国库,完成整改。

2.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应收未收国有资产门面租金,涉及金额70.35万元。目前县城投公司已追回租金42.35万元,尚有28万元未收回,尚未收回部分为东门红砖厂租金,县城投公司已对红砖厂法人罗孙志提起诉讼,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解,被告罗孙志于2025年5月1日前支付28万租金,目前仍未支付,城投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问题正在整改。

2农业示范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70.26万元。主要是2020年自治县金玉柚产业核心示范区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300万元,其中70.26万元资金被用于天河集成油茶基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非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不符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县农业农村局主动与原受益方天河镇集城村油茶基地进行充分沟通,说明原因,积极动员企业退回相关资金,目前该问题正在协调整改中。

3以财政奖励为名义进行变相税收返还,涉及金额292.88万元。针对此问题,县工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组织相关企业召开了奖补资金审计问题整改协调会,通报问题整改事项及要求。二是目前已废止《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金属循环利用产业奖励实施方案》(罗政办发〔2022〕103号);同时停止执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扶持饮用水企业发展奖励方案(试行)》(罗政办发〔2023〕63号)文件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奖励方案(试行)》(罗政办发〔2022〕61号)中“(五)企业纳税贡献奖励”条款,并要求企业及时退回不符合规定发放的奖励资金,目前工信局已收到相关企业退款129.83万元,尚有灏峰公司涉及163.05万元资金未退回,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关于“检查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问题

审计指出以前年度未整改问题共9个,现已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7个,未整改的问题分别为:

1.关于挤占土地出让收入6,874.76万元的问题(截至2023年底,尚有1,000万元未归还原资金渠道)。县财政局多次发函督促县城投公司归还,县城投公司已向县人民政府请求协调县教育局按成本价回购城区36套青年教师人才公寓,县教育局已于2023年11月7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回购资金,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列入2024年预算,但由于我县财力有限无法安排列入2024年预算,下一步建议县人民政府在以后年度视财力情况分年度列入预算解决。

2.关于“挤占国库库款,涉及金额1,812.61万元”的问题对以上由县城投公司负责向财政借款1,812.61万元解决我县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动用风险补偿金的问题,县财政局多次向自治县城投公司下达催收通知,目前仍未归还。下一步在确认贷款企业破产清算后仍无法偿还的,请求县人民政府同意认定为死账呆账,通过收回存量资金进行消化。

3.关于“部分乡镇财政所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以上往来款主要是各乡镇财政所历年遗留挂账,由于部分挂账年代久远以及财务人员的更换,清理难度比较大,在县财政局对各乡镇财政所进行督促检查后,各乡镇财政所积极进行了清理。截至2024年6月,已清理挂账192.81万元,仍有往来款挂账120.65万元,下一步继续督促单位整改,确实无法清理消化的,建议单位按规定作为死账呆账进行核销。

4.关于“10个乡镇人民政府挂帐年代远以及财务人员的更换,往来款项的清理需持续分期完成,涉及未整改金额2,518.36万元”的问题。财政、审计部门将继续督促各乡镇明确责任人分工,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清理,确实无法清理消化的,建议单位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核销。

5.关于“5个单位的固定资产报废核销需财政部门审批后进行销账,涉及未整改金额279.69万元”的问题。一是罗城高中涉及金额178.21万元,其中:图书馆未入固定资产170.21万元,因在工程结算前联系不上承建商未能取得相应发票入账,由于年代久远、档案搬动、人员变动等原因无法找到相关的工程预算、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现正向银行提交申请,查询相关历史明细进行佐证后按规定手续办理入账;未核销车辆一部,价值8万元,车辆处置收入1.2万元已上缴财政专户,现正收集材料后向财政局申请核销。二是罗城中学未核销固定资产27.10万元,待完善相关手续后申请核销。三是德山中学未核销固定资产38.22万元,因年代久远人员更换等原因无法收集原始资料无法申请核销。四是县妇保院未核销固定资产19.73万元,因手续不全待县妇保院完善手续后办理。五是县疾控中心未核销固定资产11.3万元,待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向财政局申请核销。下一步财政局将督促单位按规定收集材料后申请核销。

6.关于“自然资源局部分完工项目尚未进行审定结算未编制竣工决算”的问题。目前有7个项目(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四把社区钟村屯崩塌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除外)未完成整改,1个项目已完成整改。自然资源局将对以上7个项目采取以下整改计划:1.对于施工完成尚未提供施工竣工材料,无法完成验收的项目,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尽快完成竣工材料及竣工结算等相关材料,尽快出具审计结算报告从而开展项目财务决算;2.对于300万以上的项目已经提交到结算中心未出具审计结算报告的项目,将加强与县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服务中心协调沟通,落实专人负责审计结算工作,反馈存在问题并及时汇报和处理;3.对于已出具审计结算报告的项目,下一步将开展对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公司对该项目开展财务决算事宜。

7.关于“水利局实施的“双高”糖料蔗基地水利化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自治县水利局下一步的整改计划为: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二是加强与相关乡镇和“双高办”沟通配合,强化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努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做好青苗补偿协调工作。三是由县水利局组织相关单位(县糖业局、县供电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工作,了解项目当前建设实际情况,列出项目需协调解决的问题;针对按供电部门执行最新技术标准、验收标准,造成整改增加部分的费用,部分供水管线损坏等情况,由水利局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勘察核查、估算造价,形成方案提交常务会审定;因供电系统开户问题,建议由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作为主体进行开户,待验收完成后再进行移交手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2024年决算工作基本结束。2025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用实干展现财政作为,用实效履行财政使命,用实绩践行财政担当,为谱写秀美罗城的崭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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