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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 件 之 二十二
自治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2024年1月18日在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自治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我们紧紧围绕“财政收支这一主线,兜牢兜紧‘三保’底线,推进财政改革战线,守住债务风险红线,构筑反腐清廉防线”的财政“五线”工作目标,在极为严峻和多难的局面下实现了全县经济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4,7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的95.76%,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以下简称“同比”)增加53,741万元,增长13.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6,87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5,4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427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0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334万元。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3,057万元,完成预算数474,815万元的86.99%,同比增加37,524万元,增长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49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9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61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1,644万元(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款),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106万元,完成预算数33,500万元的98.82%,同比增收2,930万元,增长9.7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完成15,056万元, 同比减少100万元,下降0.6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5.48%;非税收入完成18,050万元,同比增收3,030万元,增长20.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4.52%,同比增加4.75个百分点。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6,49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438,570万元的85.84%(完成调整数较低的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9月以桂财债〔2022〕73号文调整我县2023年新增债券项目,即将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项目新增债券24,308.77万元的项目单位调整为罗城县城投公司,县财政在做2023年调整预算时将该笔债券列入收支预算调整数,年末在上报2023年12月财政收支报表时财政厅已明确不列入当年收支。剔除上述因素后2023年实际预算调整数为414,2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预算调整的90.88%),同比增支30,642万元,增长8.86%。各支出科目具体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7.48%,同比增支4,963万元,增长20.79%。主要是本年各乡镇计生、文化、广播、农业等站所的经费支出随政府支出科目反映导致本科目支出增加(上年度的支出科目跟随其业务主管部门在相关科目反映);(2)国防支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86.99%,同比减支98万元,下降33.33%;(3)公共安全支出10,996万元,完成预算的89.42%,同比减支2,037万元,下降15.63%。主要是2023年两院上划市级后相关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导致支出减少;(4)教育支出64,620万元,完成预算的89.78%,同比增支5,811万元,增长9.88%。主要是本年发放义务教育基础性绩效工资增量增加的支出;(5)科学技术支出4,240万元,完成预算的96.35%,同比增支208万元,增长5.16%。(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92万元,完成预算的86.50%,同比减支81万元,下降2.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5%,同比增支7,021万元,增长12.93%。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5,333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1,170万元;(8)卫生健康支出26,790万元,完成预算的95.27%,同比增支256万元,增长0.96%;(9)节能环保支出6,461万元,完成预算的88.11%,同比减支727万元,下降10.11%;(10)城乡社区支出19,321万元,完成预算的87.67%,同比增支5,928万元,增长44.26%。主要是本年支付国投公司资本金4000万元,城投公司资本金支出比上年增加2600万元;(11)农林水支出112,853万元,完成预算的72.41%,同比减支71万元,下降0.06%;(12)交通运输支出8,378万元,完成预算的68.40%,同比增支4,057万元,增长93.89%。主要是今年新增政府一般债支持“三项工程”4,313万元增加的支出;(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92万元,完成预算的86.45%,同比减支3,666万元,下降75.46%。主要是2022年对商贸产业园区扶持资金支出2,549万元,对天龙泉公司扶持资金支出500万元,今年无此项目支出;(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17万元,完成预算的38.18%,同比增支282万元,增长38.37%;(15)金融支出1,237万元,完成预算的62.13%,同比减少158万元,下降11.33%;(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18万元,完成预算的82.59%,同比增支4,019万元,增长236.55%,主要是今年耕地开垦项目费增加支出2,736万元,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支出1,084万元等;(17)住房保障支出7,982万元,完成预算的161.25%,同比增支3,115万元,增长64%。主要是本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2,882万元等;(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53万元,完成预算的97.95%,同比增支538万元,增长129.64%;(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42万元,完成预算的80.64%,同比增支2,133万元,增长101.14%。主要是本年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补助支出增加1712万元等;(20)其他支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52.43%,同比减支888万元,下降77.49%。主要是本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869万元;(21)债务付息支出6,1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1%,同比增支14万元,增长0.23%;(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17.70%,同比增支23万元,增长85.1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8,349万元,同比增加17,051万元,增长41.29%,其中: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411万元,同比减少14,576万元,下降72.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减收14,129万元,从土地出让价款计提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减少961万元等。2.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173万元,同比减少533万元,下降31.24%;3.本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9,939万元,同比增加31,939万元,增长177.44%;4.上年结余收入1,826万元,同比增加221万元,增长13.77%。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9,182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支出43,678万元,同比增支5,206万元,增长13.53%。主要是由于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8,519万元;2.专项债还本支出5000万元;3.政府性基金调出504万元,同比减少496万元。
收支相抵,2023年政府性基金结转9,16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62,8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3%,同比增加5,713万元,增长1%。其中:1.当年收入38,5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4%,同比增加3,899万元,增长11.25 %。当年收入中:(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8%,同比增收1,638万元,增长14.24%。主要因为社会保险费收入及财政补贴收入同比增收。(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410万元,完成预算的99.32 %,同比增加2,261万元,增长9.77%。主要是因为2023年教育、卫生系统新进人员较上年增多及在职人员工资较上年有增资,社会保险费收入相应的增加。2.社会保险基金上年滚存结余收入24,31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余23,0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297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35,621万元,完成预算的 99.37%,同比增加3,264万元,增长10.09 %。其中: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2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62%,同比增加1,307万元,增长14.49%,主要是因为2023年领取养老待遇人数增加及养老待遇提高增加支出。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292万元,完成预算的 98.86 %,同比增加1,957万元,增长8.39%。主要是因为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及养老待遇提高增加支出。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7,23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7万元,为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收入;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为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1.预算执行相关数据的说明。鉴于目前与自治区财政厅的对账结算等工作尚未结束,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和上解支出在全县决算编制汇总后可能会有小的调整,财政总收入、总支出也相应会发生一些变化,决算完成后再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2.2023年预备费使用情况。2023年预算安排预备费1,900万元,全年共动支预备费209万元,主要有:怀群镇泗岸村上村屯危岩崩塌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前期处置经费100万元,各乡镇抗旱救灾工作经费78万元,东门镇永安村五昌屯危岩崩塌应急治理工程尾款31万元。未动支的预备费1,691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已用于平衡预算。
3.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3年自治区共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收入95,391万元,同比增加53,238万元,增长126.30%。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45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4,827万元,借新还旧一般债券30,625万元),专项债券49,93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4,939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5,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支出10,116万元,支出进度为68.22%。主要用于以下项目:交通局“三项工程”项目4,313万元,水利局重点水源工程2,000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193万元,教育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996万元、普通高中建设发展项目329万元、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194万元,工业园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800万元,住建局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265万元,县庆项目1,026万元(其中教育局民族高中项目1,000万元、卫健局龙岸镇中心卫生院26.34万元);借新还旧一般债券30,625万元,全部用于2023年到期债券还本。专项债券支出36,519万元,专项用于以下项目:补充广西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20,000万元,粤桂协作螺蛳粉产业园二期项目8,192万元,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6,463万元,偿还对应政府拖欠企业帐款1,864万元。
二、2023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全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定经济大盘上肩负担当,在提升管理效能上主动作为,在保障重点领域上精准发力,切实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加强收支管理,财政收支均衡向好。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围绕财政收支工作主线,全力以赴实现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定期开展财税收入、重点税源、非税收入挖潜等专项调研,科学合理制定年度预算收入计划,及早分解落实财税收入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督办。2023年全县组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06万元,同比增长9.71%。二是想方设法压一般性支出保重点支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76,490万元,同比增支30,642万元,增长8.86%。其中,民生类支出完成323,361万元,增支30,356万元,增长10.3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89%。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3年我县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21,301万元,比上年增长4%,达到市级增长3%的考评目标。
(二)兜牢“三保”底线,民生保障更加得力。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根据国家及地方保障标准,结合全年可用财力,测算支出规模,强化预算约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首要,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3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6.45亿元,其中:保民生支出7.72亿元,保工资8.28亿元,保基层运转0.45亿元。二是强化财政库款管理。自今年起,全县所有“三保”资金都通过“三保”专户进行支付和清算,加强库款的监测和预判,协调做好库款调度,按要求补足“三保”专户资金。三是加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力度。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三大板块,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投入。我县2023年总体到位衔接资金43,790万元,已支出43,79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三)推进改革战线,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一是强化项目评审力度,有序开展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2023年共完成项目预算评审107个,送审总造价194,317.30万元,审定总造价165,358.55万元,审减金额28,958.15万元,核减率为14.90%。二是持续推进“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23年,全县农户自主注册登录手机客户端 81,823户,占全县应采集农户的93.33%,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注册APP为372家,占全县总采集数的100%。2023年基于“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评级结果实现线上+线下信贷投放13,605.6万元。落实农户信用牌匾上墙工作,已完成小长安镇6个村、其余乡镇试点村累计7651户农户信用牌匾上墙,探索推进“信用+积分超市”“信用+旅游”“信用+公交”等应用场景在我县建立试点。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年内已累计审核备案计划182,415万元,其中除各单位日常办公用品、设备等电子卖场的采购备案审核外,累计审核项目备案计划173笔,计划预算金额130,782万元(其中货物类19笔4,898万元,工程类103笔30,186万元,服务类51笔95,698 万元)。
(四)守住债务风险红线,风险防控全面到位。一是坚持“举债有度”,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库储备建设。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补短板、增动力、惠民生的有效手段,精准把握上级财政部门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主动向上级部门对接汇报,组织项目单位申报领域内的各类债券。2023年自治区转贷我县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4,827万元,下达我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4,939万元。二是坚持“偿债有方”,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年初预算安排5,835.63万元用于化解存量债务,跟踪督促单位及时请款,确保如期还款;并加强对各项政府购买服务建设项目、代建项目等监督警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三是坚持“管债有力”,强化新增债券资金规范使用。加强对政府债务监测平台监控,监测掌控全县债务动态情况。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举借政府债务,将政府债券资金收入、支出以及还本付息纳入年度预算管理,足额安排到期债券还本付息。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8,008.5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息,已按时偿还本息42,267.42万元(其中财政厅转贷再融资用于偿还本金35,625万元)。
(五)打通服务专线,市场主体活力释放。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桂惠贷”的投放力度,促进符合政策条件的市场主体“应贷尽贷、应享尽享”。2023年,我县共投放“桂惠贷”1,751笔共7.51亿元,直接降低融资成本1,426.01万元,惠及1,590户市场主体。二是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引导市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截至2023年,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累计向我县办理担保业务302户共519笔,担保金额7.9亿元,其中2023新增担保金额1.45亿元。三是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支出649万元,同比增加105万元,增长19.20%,惠及民贸企业5家,加大对民族贸易企业的信贷支持。四是全面落实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2023年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156万元,新增贷款56笔910.5万元,到期还款122笔1,695.16万元,贷款余额168笔2,772.5万元。五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序推进。2023年,我县农户投保的险种有水稻种植保险、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玉米、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糖料蔗保险+期货、油茶、水果、能繁母猪、育肥猪、生猪期货价格、奶牛、肉牛、公益林、商品林等12类,2023年全县保费总额3,479.07万元,总理赔金额约2,251.45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2,370万元,同比下降203万元,下降7.89%。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政策的变动即上年糖料蔗保险可以同时投保两种险种即完全成本保险和保险+期货,今年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险种进行投保。
三、2024年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自治区、河池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形势,2024年财政工作和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提出的系列讲话、指示精神,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勤廉精细、佐政为民,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部门单位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主要原则:一是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全力保障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过紧日子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三是完善预算安排约束机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事项,优化财力分配格局。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24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327,03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50万元;返还性收入5,66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20,1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05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800万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调入资金4,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1,644万元。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4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750万元,比2023年同口径完成数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21,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0%;非税收入14,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0%。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4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安排326,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289万元;债务还本12,3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28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计结余8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0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以下简称“同比”)增长18.63%;(2)国防支出283万元,同比增长22.56%;(3)公共安全支出8,755万元,同比下降18.98%;(4)教育支出59,096万元,同比增长0.44%;(5)科学技术支出3,093万元,同比下降9.43%;(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91万元,同比下降15.6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95万元,同比下降5.24%;(8)卫生健康支出23,111万元,同比下降1.38%;(9)节能环保支出7,137万元,同比增长340.17%;(10)城乡社区支出8,567万元,同比下降52.65%;(11)农林水支出84,847万元,同比下降0.63%;(12)交通运输支出4,843万元,同比增长14.51%;(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10万元,同比增长36.5%;(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17万元,同比下降1.79%;(15)金融支出1,679万元,同比增长27.38%;(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50万元,同比下降46.7%;(17)住房保障支出5,385万元,同比增长24.36%;(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8万元,同比下降56.33%;(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72万元,同比下降31.5%;(20)预备费安排1,700万元,同比下降10.53%;(21)其他支出4,332万元,同比下降34.87%;(22)债务付息支出4,568万元,同比下降23.74%;(2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8万元,同比下降16.73%。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24年,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28,0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以下简称“同比”)减少4,016万元,下降12.5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预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等较上年减少11,755万元; 二是上年结余收入较上年增加7,341万元;三是上级下达我县的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01万元;四是预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较上年增加2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024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5,706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1,706万元,调出资金4,000万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收入年终结余2,30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69,572万元,其中:1.当年收入安排42,336万元,分别为:(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237万元,主要为:保险费收入2,63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748万元,利息收入304万元,委托投资收益513万元,转移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099万元,主要为:保险费收入15,92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864万元,利息收入7万元,转移收入300万元。2.上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收入27,236万元。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9,101万元,其中: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002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099万元。
收支相抵,社会基金滚存结余预计为30,47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万元,支出对应安排0万元。
(五)其他说明事项
1.预备费安排情况。2024年安排预备费1,7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县政府债务余额260,143.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5,704.35 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4,439万元。2023年我县债务限额为275,665.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1,226.8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4,439万元。债务限额最终以财政厅下发文件为准。
4.“三公两费”预算说明。根据上级关于压减“三公两费”支出的相关规定,2024年我县“三公两费”预算安排1,906.59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接待费405.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用644.42万元,会议费149.79万元,培训费706.42万元。
5.部门综合预算说明。根据上级相关规定,2024年我县继续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即: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及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安排,2024年我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预算收入为16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预算收入为37,887万元,均对应安排相关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6.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的项目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我们已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预安排了部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时,提前预下达了部分相关转移性等支出。
四、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仫佬山乡迎来成立自治县四十周年的喜庆之年。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坚定信心,确保全年预期目标圆满实现。
(一)多措并举增加财政收入。一是大力培育财源。持续推进财源建设,统筹各类资源要素、财政资金向实体及重点产业倾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风险补偿机制,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发展。二是提高征收效能。既要全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也要依法推进综合治税,严格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围绕重点税种、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实行精细管理,确保主体税源稳定增长。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精准分析研判各级财政政策举措,抢抓政策窗口机遇期,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政策资金支持。
(二)提升财政监管工作质效。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不放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一体化管理改革,推进项目库建设,继续坚持“零基预算”、全口径预算制度,硬化预算约束,严控执行中的追加。健全完善绩效指标和体系化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三)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完善“三保”监测机制,保障“三保”民生补助类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库款调度,严守库款保障底线。二是严格落实偿债责任。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完善“管理规范、规模适度、风险可控”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有序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债务增量。确保按进度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稳妥缓释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统筹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当前需求与长远利益,承压而上,接续奋斗,用更足的劲头、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为加快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仫佬山乡新画卷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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