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部门对“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中石村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计时发现并反馈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研讨后,立即落实专员根据审计报告的整改要求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具体情况表述: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未填写合同订立时间。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进行讨论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将严格按照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签订合同,避免今后实施的其他项目再犯同样的错误。
二、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复垦面积
具体情况表述:根据合同约定“实施规模:30.4786公顷(约457.2亩)”,2021年6月29日获得河池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确认批复,批复面积为12.6297公顷,仅完成合同量的41.44%,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复垦面积。
整改情况:针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复垦面积”的情况,主要原因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部分地块土地权属纠纷和群众不同意让地实施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按原规划设计的开展复垦。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针对全区各项目都遇到这种共性类似的问题,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减挂钩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415号)文件,要求对每个项目进行清查,对无法实施的地块进行清除并进行变更规划设计,变更完成后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率达到90%以上,才允许验收报备。因此该项目已经按要求进行变更设计并取得河池市自然局验收并备案入库。原该项目实施规模为30.4786公顷,后经进行变更规划设计,实施规模为12.6297公顷,获河池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确认批复面积为12.6297公顷,完成合同量的100%,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复垦面积。
三、监理单位未按合同履职
具体情况表述: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2.5约定“工程开工前向委托人提交监理规划2份;项目监理部每月25日前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2份。”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资料发现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交相关监理资料。
整改情况:针对“监理单位未按合同履职”的情况,我局已经通知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规定提交监理规划和每月2份监理月报,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针对所要监理的建设项目编制的如何实施监理的规划,是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已于项目实施前编制完成并提交。监理月报也均按要求每月提供一式两份,已装订于竣工材料中。
四、多计工程价款
具体情况表述:经查阅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资料、现场勘验、走访调查反映: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出具的《结算造价咨询报告》审定结算价为5,147,709.50元,检查后发现如下问题:1.CJ-ZS-01地块土方回填工程、土壤培肥未扣除农村道路和沟渠面积;购土费工程量不应乘以1.05系数;审定结算价多计99786.48元。2.CJ-ZS-02地块未进行任何施工措施,审定结算价多计9779.14元。3.CJ-ZS-11地块购土费工程量不应乘以1.05系数,审定结算价多计853.13元。4.CJ-ZS-12地块土方回填工程、土壤培肥未扣除农村道路和沟渠面积;购土费工程量不应乘以1.05系数;审定结算价多计68256.83元。5.田间道路土路肩未实施、挖掘机挖土及路基路面算式结果有误,审定结算价多计2920.45元。6.太阳能灯路灯基础深度多计,复核按深度0.7m计算(垫层厚度0.2m+基础深度0.5m),审定结算价多计38996.06元。综上所述,结算价多计220,592.09元。
整改情况:针对“多计工程价款”的情况。由我局委托县审计局聘请第三方审计结算单位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工程结算工作完成后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县审计局抽审中,聘请另一家中介审计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抽审,结果显示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对此情况,我局已将该情况反馈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要求其对照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重新对项目进行审核,已出具结算报告书,待完善材料后报自治县财政结算中心重新复核备案。
五、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具体情况表述:该项目于2020年11月16日进行初步验收,2021年3月31日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竣工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截至2023年9月底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情况:针对“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情况,待自治县结算中心对该项目的结算审核复核备案后,我局将聘请有编制决算报告资质的机构对该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并出具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六、未按相关规定要求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具体情况表述:经查阅项目资料发现以下问题:1.招标文件无盖章;2.招标文件的合同附件不完整;3.招标文件内的资料混乱,如合同附件中56页后为施工组织设计且施工组织设计顺序是倒序的;4.中标单位的所有投标资料(投标函附录、投标函、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整改情况:针对“未按相关规定要求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的情况,我局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进行讨论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归整项目档案,避免今后实施的其他项目再犯同样的错误。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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