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季度,罗城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如下:
第一季度共90天,实际有效监测90天。城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日均浓度范围为1~8微克/立方米,季度平均浓度为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均浓度范围为5~32微克/立方米,季度平均浓度1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范围为4~106微克/立方米,季度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浓度范围为0.4~1.1毫克/立方米,季度平均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8小时滑动日均浓度范围为18~180微克/立方米,季度平均浓度为13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范围为4~78微克/立方米,季度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第一季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有1天超标,即1月22日,日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臭氧8小时滑动日均浓度有1天超标,即3月22日,日均浓度为180微克/立方米。
2025年第一季度(1月1日至3月31日),有效实测90天,其中:达标天数为88天(优48天,良40天),轻度污染天数2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19~11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1。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