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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2023-07-12 12:00     来源:河池市罗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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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提出的“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始终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守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国气候宜居县”金字招牌,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罗城位于广西西北部,全县总面积2651平方公里,辖7镇4乡,居住着仫佬、壮、汉、苗、瑶、侗等6个世居民族,总人口39万人,其中仫佬族人口占比35%,是全国唯一的仫佬族自治县,是歌仙刘三姐的出生地,“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的初仕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李德山和新四军高级将领韦一平的故乡。罗城素有山头尖、筷头尖、笔头尖的“三尖”美誉,“山头尖”是指罗城境内山川秀美、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71.44%,辖区内有国家地质公园和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国气候宜居县和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良好的生态孕育了优质天然山泉水,罗城“天龙泉”“九千万”“纳翁”等优质白酒和饮用水品牌;“筷头尖”是指罗城人民热情好客,具有独特的仫佬族饮食文化和民族风情,仫佬族“依饭节”是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笔头尖”是指罗城人文底蕴深厚,文人辈出,是全国文化先进县、广西文学创作强县。

近两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加速推进“三大建设”(建设好崇尚文化、重视教育的民族自治县,建设好特色集聚、融合发展的产业振兴示范区,建设好宜居宜业、服务河柳的现代卫星城)落实落地落细,全县实现了经济稳步增长、多项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202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6%,排全市第2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3.8%,排全市第1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4.4%,排全市第1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7%,排全市第2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9%。

初步预算,2023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35万元,同比增长7.64%;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9465万元,同比增长27.9%;规上工业总产值144172万元,同比增长18.3%;累计上报建筑业产值25239万元,同比增长98.5%。规上工业增加值预计46256万元,同比增长21%。2023年1-5月,工业投资完成36150万元,同比增长73.16%。

罗城生态环境质量长期保持优良并持续向好,我县2个主要河流断面水质、重要湖泊水功能区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2018—2021年优良率均达到上级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要求,2023年以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向好,截至目前优良率为97.9%。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等级达到“二级”,全县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罗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获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获得国家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2022年4月,罗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荣获2021年广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县级集体。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我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列入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坚决守好绿色发展底线的工作目标。2023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研究部署或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报告共10次。成立了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印发成员单位责任清单,把环境空气质量列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红黑榜”,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应用,把生态环境部门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加大工业企业监管执法力度。全面开展工业企业专项检查,2023年以来共下发整改通知23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件。红砖工业炉窑政策性淘汰关闭企业3家,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排放。二是大力整治臭氧污染。对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共下发整改通知12份,取缔企业2家。督促加油站企业正常运行油气回收设施,督促制酒企业、彩印企业、生态板材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三是狠抓秸秆禁烧巡查、执法工作。积极对县城区、各乡(镇)及“两道”进行巡查、暗访和督查,将乱烧的火点推送相关的执法部门或者本行政区域的乡(镇),要求及时开展现场处理和当事人的普法教育工作,达到秸秆“以禁促用”的效果。四是严格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2023年以来,检查各类烟花爆竹销售点88家,收缴烟花爆竹1800余件,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发现并要求企业落实整改隐患2处。坚决打击违法销售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短信、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方式,加大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力度。

(三)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强化排查污水排放隐患。统筹建成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入河(湖)排污口49个,完成快检、溯源、实验室分析工作并上传至APP系统。加强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及废水处理,要求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和规范化存放。持续抓好尾矿库的管理、整改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洪顺畅。二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扎实开展江河湖库“清四乱”、非法采砂、非法网箱养殖、河道妨碍行洪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和河道清理。2023年以来新增河湖“四乱”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3个;开展非法采砂巡查检查43次,出动执人员162人次、车辆43次、船舶12次,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开展江河湖库清漂专项行动,共出动保洁人员2634人次,运输车辆150台次,出动挖掘机5台次,清理河道长度208.8公里,清理清运河道漂浮物及塑料垃圾359吨;清除非法网箱养殖560平方米,切实维护了河流环境卫生。全县水环境质量状况持续良好,武阳江各项指标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Ⅲ类水质标准,东小江各项指标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Ⅱ类水质标准,2023年第一季度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质量持续稳定优良。

(四)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稳步推进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我县涉重企业遗留地块风险管控项目已完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执行率达100%。二是持续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我县已明确为土壤污染地块有3个,目前已完成污染地块场地调查污染评估及编制治理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入库。三是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粮食重金属超标村庄等信息,更新重点排查区域,并逐一排查。截至目前,辖区内暂无需整治的涉镉企业。四是积极开展历史遗留污染源调查工作。邀请国内权威技术单位重点对6个片区的历史遗留废渣、废弃矿井涌水进行调查。目前,片区调查成果及初步治理方案正在编制中。五是积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对产废单位开展安全排查,已安全转移并妥善处置广西罗城天宝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罗城平兴矿业有限公司遗留危险废物860.62吨。

(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政策落地见效。一是扎实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严格按照环保标准,依托罗城生活垃圾现代无害化处理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达3.4万吨/年,其中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二是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农村人饮工程,加强水源地的环境保护,保证饮水安全水量达标、水质达标,让百姓喝上优质放心的饮用水。三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2021年以来,建成19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列入考核的10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总体正常运行率为100%,达到自治区及河池市下达的考核目标。实施乔善乡乔本村独山屯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目前已投入试运行并开展竣工验收,并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资金执行率70%以上的考核目标,确保受污染水体退出农村黑臭水体管理名录。

(六)积极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县涉及15个问题,全部为共性问题。截至目前,15个问题,56条整改措施已全面开展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36条,20条(其中14条长期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正在序时推进中。督察期间,我县共收到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线索31件(其中有1件属实,29件部分属实,1件不属实)。2022年6月底,我县31件群众举报线索已全部办结报市整改办备案,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缺口大。目前我县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普及率较低,总体治理率仅为4.5%,仅仅依靠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作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缺口大,要完成“十四五”期间目标任务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县编制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计划2021—2025年在27个行政村内新建157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达1.6亿元。同时,原罗城矿务局破产关闭后,遗留诸多环境污染问题。上级领导在罗城调研时曾多次提出,要及时查找污染源,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为此,我县邀请国内权威技术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后,制定了初步治理方案,计划投资5000万元。下一步计划向自治区申请安排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原罗城矿务局遗留矿区矿坑废水全域治理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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