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亮点
今年来,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1.44%,2个主要河流断面水质、重要湖泊水功能区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截至目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9%,比去年同期增加5.2个百分点。四把三堆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罗城武阳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成为河池市首个EOD入库项目。四把镇棉花村、东门镇中石村、怀群镇伦洞村被授予“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称号,武阳江生态旅游区获评2023年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我县先后荣获“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中国气候宜居县”称号。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加强生态建设、巩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列入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或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报告共30次,召开2023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研究部署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印发实施《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2023年度工作方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统筹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把环境空气质量列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红黑榜”,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应用,把生态环境部门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42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9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起,共处罚金30.88万元。多年来,我县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今年1—12月,共启动4次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道路洒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检查、秸秆禁烧管控、露天烧烤监管、建筑工地巡查、道路施工扬尘整治等,减少污染天气发生。常态化对县城区、乡(镇)及“两道”开展巡查、暗访和督查,并及时将乱烧火点推送相关执法部门或涉及乡(镇),确保及时到现场核实、处置。2023年以来,共出动250余人次,处置和推送火点信息130余个,火点数量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二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现场排查工作,截至11月,我县新采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11台,并录入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平台(编码登记共有80条台),登记更新机械类型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燃料种类均为柴油。落实经费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工作,并于2023年11月9日完成今年1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工作任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PM2.5 年均值 26.0μg/m3,PM10 年均值 40μg/m3,优良天数361天,优良率为98.9%,较去年同期提高5.2个百分点,正序时推进完成河池市下达约束性考核指标要求。
(三)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今年3月,水利部推送我县卫星遥感图斑问题共700个,截至6月底,已全部完成700个图斑的复核工作。截至2023年10月31日,列入2023年自治区河湖“四乱”问题台账的1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清理整治,整改销号率为100%。二是开展辖区已查明需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2023年3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全县水环境质量状况持续良好。我县武阳江和东小江的各项指标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饮用水源已完成前三季度监测工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好峒水源地及石龙水厂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加强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及废水处理。各医疗机构严格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和规范化存放,完善相关台账,及时开展转运安全处置工作。五是开展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研究制定牛蛙养殖清退方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全面禁止非法养殖牛蛙行为,有效遏制牛蛙养殖污染问题。截至目前,全县14个牛蛙养殖片区,不符合项目选址的7个非法牛蛙养殖场(户)已完成清退,其余7个已经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全县有效治理面积177.28亩,持续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
(四)加强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配合做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目前我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现场调查工作已完成,本次共排查出38处疑似污染源,其中在产企业和矿山4家,停产企业和矿山2家,在建企业1家,关闭企业和矿山30家,铁矿历史遗留废物1处。二是积极开展2023年度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制定《2023年度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排查辖区内涉重企业和尾矿库,加强对辖区内无主尾矿库进行巡查,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已经完成辖区内15家企业排查任务,发现问题1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已完成整改1个。三是着力解决历史遗留土壤环境问题、废矿窿环境风险突出问题、尾矿库监督管理、涉重企业“三废”治理等。目前,自治区环科院已开展矿区历史遗留废渣、矿窿涌水调查工作,罗城县横山有色金属冶炼厂与广西罗城明武矿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已申报中央项目库。2020年以来,我县共获得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22.4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80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322.49万元),用于开展涉重企业遗留地块风险管控工作,项目于2023年1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2023年10月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五)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一是开展社会噪声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成立噪声扰民整治工作小组,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通过严格监管和专项整治,社会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噪声问题投诉件由上半年的38件下降至下半年的7件。二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罗城16个问题、5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措施36条,20条(其中14条长期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正在序时推进中。2023年10月10日,自治区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河池市,开展为期20天的督察,罗城共收到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线索6件,现已全部办结。三是改善环评审批服务质量。项目环评审批所需材料由原来的9项缩减为2项,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原来法定的30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压缩90%。对于简单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期结束后,当日即办结。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3个,总投资156681.93万元,较好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的发展。
(六)推进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任务。一是按照《广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有关要求,完成2023年度新增15个行政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二是推进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投入财政衔接资金440万元,新建6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套设施已完工,1套设施正在序时推进。三是落实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保障,聘请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管理维护,确保19套已建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去年的2.8%提升至13.38%,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迈向新阶段。
(七)持续推进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一是利用自治区生态修复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废弃矿山进行人工修复,生态修复面积19.85万平方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5月生态环境部到我县调研土壤污染防治与协同治理成效时,对我县四把镇三堆煤矿开采区复垦覆绿结合关闭落后红砖厂,切断耕地污染源,保护耕地重金属污染指标逐年下降的做法高度肯定,该典型案例在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班上作典型案例介绍。二是我县矿产开发历史欠账较多,存量较大,整治工作难度大,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较为突出。河池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范围涉及罗城治理范围80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涉及全县11个乡(镇),总面积为153.37公顷;项目共分为5个子项目,其中罗城3个,总投资10647.6万元。目前,已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方;完成子项目罗城中东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规划设计及评审工作,施工方已进场施工。已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并上报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审查。三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打击力度,认真组织开展“2023铁拳护林”专项行动,完成622个国家督查违法图斑的核实、研判和结果上传工作,完成2164个广西变化图斑的核实、研判和结果上传工作,进度为100%。把植树造林作为防控水土流失的重要举措,注重多层次布局,网格化管制,先后实施了绿化工程、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封山育林等造林绿化项目,累计完成义务植树造林60万株,完成封山育林2000亩、森林抚育面积45万亩、人工造林4.53万亩。
(八)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准入,从审批关从严从紧从实控制“两高”项目上马,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目前,我县无已投产、在建和拟建“两高”及未经节能审查违规建设的项目,已开工建设罗城小长安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罗城高帮山风电场建设项目已竣工投产,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二是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成交通运输二氧化碳控排工作目标,积极引导企业使用绿色新能源车型,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积极推进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开展营运黄标车清理整顿行动,目前我县已将营运黄标车全部清理注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有序增长,全县新能源汽车总保有量达2150辆,其中新增560辆,新能源轻型出租车49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出租车占比达到100%。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充电设施新增180个,累计完成356个,完成年度总目标任务225%,有效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国家绿色出行低碳环保政策落实。三是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建筑能耗标识制度,提高设备系统的用能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节能专项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强制进行整改。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大力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办公建筑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节能改造。
(九)健全完善绿色发展政策机制。围绕产业生态化发展、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消费和生活、碳达峰碳中和示范行动,研究支持河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建设配套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罗城生态优势,讲好罗城生态发展好故事,确定“生态立县,绿色强县”发展定位,“立足生态谋发展,突出特色农产品品牌,围绕旅游抓产业,创新发展促提升”为统领,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富裕新罗城,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绿色发展道路,形成了一批“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模式和典型案例。目前,全县共有国家地质公园1个(两个园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16个,市级生态村52个,四把镇棉花村、东门镇中石村、怀群镇伦洞村获得“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称号。2023年12月15日印发实施《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在推动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上走在全市前列。今年3月,罗城县武阳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方案及融资方案通过专家评审;4月成功进入自治区EOD项目库,成为河池市首个EOD入库项目,做好项目谋划与落实,实现探索生态价值转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间有限。我县环境质量总体趋势持续向好,多项环境质量指标位居全区前列,要确保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比如,当前农村生活污染、种植养殖污染等治理难度较大;部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途径较窄、技术不成熟等。我县减排空间已大幅收窄,重金属污染物减排项目有限,减排潜力不大。二是城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目前我县还有4个乡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覆盖不够。三是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仍存在突出问题。部分矿山企业管理薄弱,在矿产资源开采闭矿后,生态修复治理投入资金不足,大部分是采取封山搁置方式进行自然复绿,恢复过程缓慢。四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仍需持续发力。个别部门对加快推进督察整改的紧迫感不强,跟踪督办不够,对环境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攻坚合力不够、办法不多,整改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落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认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牢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把保护好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以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为契机,围绕“六大示范行动”目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自觉做到思想不偏移、立场不动摇、心中有红线、行动有底线。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水、土壤、大气等污染防治考核指标不放松,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狠抓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臭氧污染防治等工作,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提高精细化管控水平。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我县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土壤环境问题治理、废矿窿环境风险突出问题治理、尾矿库监督管理、涉重企业“三废”治理等工作;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防范治理与修复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申报上级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三)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三条控制线划定,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一张底图,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实行严格管控。二是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开展退“林”还耕、退“园”还耕和耕地撂荒治理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四是规范实施武阳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有效整合生态网络、环境修复、区域综合开发以及产业链,加快推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项目建设,拓展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途径。稳步有序推进林业碳汇,探索建立试验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和平台,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
(四)全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突出问题。聚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垃圾填埋场、土壤污染等领域环境问题,重点紧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油烟、恶臭等影响群众满意度的问题,采取管用的措施,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建立健全长效环境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构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环保格局,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共同把生态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整改效率,坚决打好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和环境管控的攻坚战持久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罗城高质量发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