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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
(一)对象和标准:对首次在我县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的申领与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应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如纳税证明或企业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如可查询企业社会保障缴费情况的,可免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该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24个月,且申请奖补时仍在正常经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所创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或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支付到其银行账户。
二、返乡入乡农民工创业补贴
(一)对象和标准:对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农民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的申领与发放:返乡入乡农民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营业执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如纳税证明或企业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如可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该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24个月,且申请奖补时仍在正常经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所创经营主体的银行基本账户或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支付到其银行账户。
本条所列创业补贴政策,同一人员创办多个创业实体,只享受1次创业补贴。同一创业地址有多个创业实体的,只有1家创业实体可享受创业扶持补贴。
业务咨询电话:
(一)县就业中心(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0778-8212382;
(二)县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毕业生)077-8228316。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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