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05日 |
| 标 题: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次预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罗教发〔2024〕1号) | |
| 发文字号:罗教发〔2024〕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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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小学校:
为确保2024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36号)精神,本次下达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1507.8万元,现预拨下达你校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为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预拨的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以2023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人数为依据,按照生均每天5元的补助标准(根据桂财教〔2023〕136号文件精神),预拨2024年营养餐部分资金。待2024年春季学期实际在校学生人数准确后,再次进行分配,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据实核算。请各学校加强对学生人数的核查工作,确保享受营养餐人数准确无误,统筹安排好本次下达的资金。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实施,严格资金使用的管理,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的资金使用规划,做到全年均衡使用,杜绝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现象。
三、各乡镇中心小学及时制作本乡镇资金分配表,将我局下达的资金合理分配到所辖分校,同时负责指导所辖分校的相关工作,完善营养膳食补助发放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附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第一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预拨分配表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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