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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罗城县小长安镇至相思林公路项目建设需要,目前已经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请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现有坟墓的坟主,在规定时间内将坟墓及时迁移,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罗城县小长安镇至相思林公路项目建设拟用地红线范围内(小长安镇罗东村大坝头附近)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申报时间:请位于被征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坟墓的坟主务必于2025年5月31日前,持户主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坟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申报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迁坟时间:
(一)坟主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前迁移完毕的,按迁坟补偿标准补偿,并每座给予1000元奖励。
(二)在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1日内迁移完毕的,按迁坟补偿标准补偿,没有奖励。
(三)逾期未进行申报并且未迁坟完毕的,按无主坟处理。
四、迁坟补偿办法:按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罗政发〔2023〕7号)中的迁坟补偿规定执行。具体执行补偿标准如下:
|
类型名称 |
单位 |
补偿标准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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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坟无墓志碑 |
元/座 |
2000 |
1.有组合碑的另加1000元/座;2.无主的坟由征地机构迁埋。 | |
|
土坟有墓志碑 |
元/座 |
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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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石无墓志碑 |
元/座 |
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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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石有墓志碑 |
元/座 |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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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砖围桶坟(含墓碑) |
直径3米以下 |
元/座 |
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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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径3米以上 |
元/座 |
10000 | ||
请相互转告,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罗城小长安镇征地办(镇政府院内),联系电话:0778-8481933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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