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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城东工业园区扩建提升工程项目已经自治区发改委批准建设,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 征地拆迁工作已经开展,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请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坟主在限期内将坟墓及时迁移,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自治县城东工业园区扩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拟用地界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具体位置(自治县城东工业园区扩建提升工程用地放线范围):
(一)五昌屯村边,四至:东至五昌屯村边、西至罗融公路边、南至五昌屯进村道路、北至二环路。
(二)“天龙山”(葫芦山南面),四至:东至工业园区、西至二环路边、南至山边高压线下,北至“天龙山”(葫芦山脚下征地范围)。
(三)工业园区东面,四至:东至都宿屯吴显庆养猪场边、西至工业园区围墙、南至都宿到工业园区水泥路、北至水沟(老水利)。
(四)北环路一号门对面,四至:东至罗融公路边、西至与横岸土地交界处(详见“红线”)、南至培训基地现建筑物边、北至此面山边。
二、迁坟登记时间:县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已于2022年2月22日登出迁坟公告,现再次公告,请位于被征地范围内所有坟墓的坟主务必于2023年3月31日前持坟签号、户主身份证及复印件、建设银行卡到县征地补偿中心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迁坟时间:
(一)坟主在发布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前迁移完毕的,按迁坟补偿标准补偿,并每座给予1000元迁坟奖励。
(二)2022年3月31日前逾期未登记并且未迁坟完毕的,按无主坟处理。
四、迁坟补偿办法:根据罗政发(2020)11号第二条第五点执行,具体如下:
|
类型名称 |
单位 |
补偿标准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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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坟无墓志碑 |
元/座 |
2000 |
有组合碑的另加1000元/座。 | |
|
土坟有墓志碑 |
元/座 |
3000 | ||
|
片石无墓志碑 |
元/座 |
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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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石有墓志碑 |
元/座 |
5000 | ||
|
石砖围桶 (含墓碑) |
直径3米以下 |
元/座 |
8000 | |
|
直径3米以上 |
元/座 |
10000 | ||
请群众相互转告。
联系地址:县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六楼)
联系电话:0778-8228056 (吴)
特此公告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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