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 > 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5122520250009)

2025-03-04 15:55     来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东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经对你单位承建、监理的罗城凤凰寨(七期)龙腾苑二组团13#、15#、17#、18#、19#楼工程进行抽查,施工形象进度:15#楼主体十八层、17#楼主体七层、13#、19#楼基础回填完成,经查发现存在下列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安全隐患:


1.抽查时,施工单位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在现场,复工复产专题会议签到表无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消防培训教育签到表无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未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

2.基础分部未组织验收;

3.卫生间反边未植筋、混凝土表面未凿毛处理;

4.地下室顶板开裂、漏水;

5.外架堆积大量松散的建筑材料;

6.电梯井口防护门缺失;

7.卸料平台锚固螺栓直径小于16mm;两侧未用木楔楔紧;角钢压板规格小于63mm*63mm*6mm;未设双螺帽;平台两侧、底部、顶部防护缺失;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10.2条、6.10.5条、6.10.6条;

8.施工通道上后浇带、地下室后浇带未封闭;后浇带两侧只有1道支撑且纵横杆、剪刀撑缺失;

9.楼层配电箱插座未固定在电器安装板上,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未采用黄/绿组合颜色软绝缘导线做电气连接,未安装具有可见分断点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漏电保护器,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第4.1.9条、4.1.12条、4.2.4条;

10.除专业电工外,未提供其它用电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提供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

11.未及时将施工进度录入“质安监系统”

12.抽查时,总监不在现场;旁站方案与记录不齐全;分部验收缺部分;平行检验记录不齐全。    


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上述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核合格后,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管理股(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复查。(地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德山路3号,电话: 0778-8217110),邮箱:LC8217110@163.com。整改材料要求详见《关于印发整改通知回复材料参考模板的通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章)

2025年3月4日

签收人及电话:

签收日期:2025年   月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