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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5122520250010)

2025-03-04 15:55     来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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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单位):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广西弘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广西宜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经对你单位建设、承建、监理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新印村新印屯肉牛养殖小区项目(一期)工程进行抽查,发现存在下列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安全隐患:

1.抽查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在现场,未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

2.未及时将施工进度录入“质安监系统”;

3.现场公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公示亲笔签名;

4.现场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

5.未组织基础验槽、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

6.多栋已施工至地圈梁、主体钢结构,未能在桂建云平台上查询到该项目材料送检、试验报告;

7.场内主要道路未硬化;

8.地圈梁两端箍筋加密区域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9.钢屋架安装时,未设置安全绳,工人行走时安全带无处系;未设水平防护网;现场未配备登高车,也未设置上屋顶通道,直接使用竹制直梯;

10.未提供活动板房验收材料;

11.使用县外预拌混凝土,违反《关于禁止在建工程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的通知》(罗住建发〔2024〕7号)第四条规定,需对已使用的混凝土强度进行实体强度验证,并按文件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12.钢结构基础短柱竖向钢筋未弯锚到对面的竖向钢筋内侧,现场采用直锚且多数竖向钢筋端部只到圈梁中部;箍筋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全高加密;地脚螺栓处未按设计要求留置槽钢抗剪键;整改方案需经设计单位书面确认;锚栓垫板未按设计要求四面围焊,部分焊脚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未配备安装、复核力矩扳手,现场已安装的螺帽上无初拧、复拧、复核等标识;

13.部分短柱漏筋未处理;部分地圈梁未振捣密实且漏筋;

14.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大于5m;二次线电缆长度大于 30m;使用金属构件代替二次线的中性导体;

15.现场临时用电未按TN-S系统接线,缺少PE线,未做重复接地;插座未固定在电器安装板上;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未采用黄/绿组合颜色软绝缘导线做电气连接;未安装具有可见分断点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漏电保护器,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第4.1.9条、4.1.12条、4.2.4条;

16.用分配电箱代替开关箱,隔离开关缺失;设备外壳未接PE线;箱内检修记录表、电路图缺失;

17.未提供电工、其它用电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资料;未提供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

18.基坑、边坡、挡土墙临边防护缺失;挡土墙边坡垂直开挖且在顶部堆放松散的土石方;

19.现场消防设施缺失;

20.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操作规程牌缺失;

21.挡土墙毛石混凝土施工时,混入泥土;

22.总监只执有广西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不符合《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08]9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上述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核合格后,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管理股(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复查。(地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德山路3号,电话: 0778-8217110),邮箱:LC8217110@163.com。整改材料要求详见《关于印发整改通知回复材料参考模板的通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章)

2025年3月4日

签收人及电话:


签收日期: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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