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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5122520250025)

2025-06-12 10:35     来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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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

广西聚锋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广西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经对你单位承建、监理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章罗村小潘屯至移民搬迁点连接路项目 工程进行抽查(形象进度:完成40%),发现存在下列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安全隐患:

一、建筑市场及管理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巡查时不在施工现场;

2.岗位职责文件未查见;

3.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查见;

4.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发出的各类整改通知未进行闭合处理;

5.三级教育、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偏少或不齐全;

6.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报验不齐全,未进行同步,未签字;

7.未提供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8.未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安全警示标志偏少;

10.应急救援演练未开展。

二、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管道开挖时没有进行支护或放坡,四周塌陷未进行回顶或加固;

2.管道底部有积水,回填材料不合格,未进行分层回填、分层夯实。

三、施工安全方面 

1.施工现场周围无警戒线及警示标识;

2.施工现场管件进行堆放时未设置警戒线,并且没有固定防滑措施;

3.施工现场周围防护护栏有缺失,未及时进行修补。

四、监理方面

1.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巡查时不在施工现场;

2.未提供岗位职责文件;

3.总监授权书/承诺书未签字;

4.未提供旁站记录;

5.周例会次数不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

6.隐蔽工程验收情况、检验批验收情况和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情况相关资料过少;

7.未提供平行检验记录;

8.未提供主要施工设备、测量仪器、材料进场报验情况;

9.监理通知书未闭合;

10.未提供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于2025年6月22日前将上述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核合格后,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管理股(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复查。(地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德山路3号,电话: 0778-8217110),邮箱:LC8217110@163.com。整改材料要求详见《关于印发整改通知回复材料参考模板的通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章)

2025年6月12日

签收人及电话:

签收日期: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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