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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0年06月08日
标  题: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农局发〔2020〕24号)
发文字号:罗农局发〔2020〕24号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8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农局发〔2020〕24号)

2020-06-08 17:50     来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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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渔牧兽医站,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8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河池市及自治县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暨“行业清源”行动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净化城乡社会治安环境为主线,以排查整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对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农资打假、私屠滥宰、渔业非法捕捞(养殖)、农民负担及村务监督等重点行业领域乱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打击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行为,有效遏制行业领域治理乱象,有效解决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业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农村社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积极开创乡村治理有效新格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农药、种子、化肥、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用物资制假售假、违规经营等问题。加强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对发现的假劣农资问题线索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对违法犯罪问题一查到底、重拳出击,坚决查处制假售假、违法添加、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责任单位:推广站、土肥站、畜牧站、执法大队、各乡镇农业站、兽医站]

(二)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屠宰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屠宰企业工作人员守法经营意识,不断规范畜禽屠宰行为,加大屠宰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问题线索摸排,着力消除屠宰领域黑恶势力隐患,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出借、转让、冒用或伪造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县屠宰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畜牧站、监督所、疫控中心、执法大队、各乡镇兽医站]

(三)畜禽养殖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禁用饲料添加剂和生产、销售假饲料等侵害农民利益,危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力度,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构建起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责任单位:畜牧站、监督所、疫控中心、执法大队、各乡镇兽医站]

(四)渔业捕捞、养殖行业监管中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渔业领域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渔业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使用“三无”船舶或国家明令禁止的禁用渔具长期从事渔业捕捞,破坏国家渔业资源,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严厉打击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特别是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禁用农药进行水产养殖的违法犯罪活动;铲除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抢占全民水域,严重影响商船、渔船航行安全的,恶意圈占水域的,并以此进行强立债权、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维护渔业生产正常秩序。[责任单位:水产站、执法大队、各乡镇兽医站]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从2020年5月开始,2020年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步骤。

(一)摸排部署阶段(4月底至5月底)。局扫黑办制定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围绕整治重点,结合实际,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初至11月中旬)。根据排查情况开展集中整治,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管整治,务求实效。2020年5月至9月间,局属各单位于每月15日向局扫黑除恶办报送行业监管领域行业清源行动工作进度,10月15日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按照边整顿、边治理、边建章立制的工作原则,在严厉打击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和乱象整治的同时,深入剖析原因,找准行业监督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对症施策,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综合治理,完善行业监管各项制度、办法、规章,构建行业监管惩治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局扫黑办。局扫黑办于12月30日前汇总形成全面工作总结报县扫黑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实现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及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认识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暨行业清源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谋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上来,确保取得实效。

(二)夯实职能责任,全面推进整治。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活动。要高度重视各级纪委监委、公检法机关联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对农业农村系统自身难以整治的重点乱象和突出问题,可以采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重点整治。

(三)加强舆论宣传,严格责任奖惩。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暨行业清源行动中的典型经验,通报线索案件查处情况,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对专项整治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个人要大力宣传,对行业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以及个人在专项整治中通风报信、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督促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联系人:廖明创,联系电话:0778-8212248;电子邮箱:lcxnyj48@163.com。

附件: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排查统计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0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