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2465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30日 |
| 标 题: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23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罗数发【2023】11号)) | |
| 发文字号:罗数发〔2023〕1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0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罗城中直区直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务办发〔2023〕10号)《河池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河池市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务办发〔2023〕2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群众、企业办事的便利度、获得感,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观念,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县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二、工作目标
总结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经验,在巩固历年政务服务“微改革”成果,落实自治区、河池市政务服务“微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深化一批改革成效初显、仍需优化提升的措施,继续创新推出一批符合企业和群众需求、具备推广潜力的措施,持续发挥“微改革”便民利企作用,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务服务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升历年“微改革”措施
1.持续推广智能手机“掌上办”。积极宣传推广“智桂通”APP,进一步提高“智桂通”知晓度和使用率,同时,推动更多“政、商、民、客”领域的移动应用集成汇聚,实现更多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继续扩大“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圈,2023年底前,配合自治区、河池市完成“智桂通”应用总数达到2000个的任务目标。〔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县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2.深化电子证照亮证服务。充分依托“桂通办”(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创建更多亮证服务,配合上级部门深化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汇聚和共享应用,丰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发挥高频电子证照带动作用,逐步推进各类电子证照全面推广应用,提升企业群众生产生活便利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3.推进简单事项“免证办”。进一步拓展电子证照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共享数据,优化“智桂通”APP服务能力,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出示电子身份信息即可办理,全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填表”“免证办”。〔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县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4.提升驾驶员从业资格业务“扫脸即办”服务效能。配合自治区完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发)事项办理系统功能,继续加强数据共享,推动事项更好办、更易办。通过自动比对申请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信息完成背景核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5.优化营业执照“微信快办”服务。依托“广西企业开办微信办照”移动端程序,将企业开办从“网上办”延伸至“掌上办”,为申请人新办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方式选择,真正实现企业开办“零材料”“零见面”“零跑腿”。〔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6.扩大办事导引“白话化改革”范围。继续梳理因政策理解难度大造成跑动次数多的涉民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办事指南等导引服务“白话化改革”,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结合本地方言俗语,采用图表、动漫、音频、视频等多种的方式,对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途径等内容进行直白注解和说明,将法律法规、政策语言转换成“百姓语言”,对常见的问题进行细致解答,让不同年龄层次和文化程度的申请人办事更轻松、准确和高效。〔牵头单位:县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7.扩大简单事项“随处办”范围。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供给渠道,加强政银、政邮合作,依托银行、邮政网点自助终端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自助办”“帮办代办”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巩固拓展“随处办”服务格局。〔牵头单位:县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8.优化全险种待遇核定信息告知服务。积极配合自治区完善广西“数智人社”业务经办系统功能,通过系统自动检索、比对,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审核、停发等全流程信息和工伤保险新增定期待遇核定金额等信息通过短信告知参保人,参保人无需查询即可了解待遇核定、发放情况等信息。〔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二)落实自治区新增“微改革”举措
1.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全程网办。探索推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章程核准等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进一步优化申办服务,提高社会组织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2.推行免现场勘验环节告知承诺制。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地址变更)等2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免现场勘验环节承诺审批,申请人签订承诺书,承诺经营和建设条件完全符合的,即可免于现场勘验,直接发放许可证。〔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3.推行一键获知涉税风险与提示提醒。配合自治区整合税务机关各系统数据,将纳税人应报未报、应缴未缴等相关风险信息以及自身可享税费优惠政策内容、待办涉税缴费事项等信息进行归集,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时一键获知;同时建立风险、提示、提醒事项与电子税务局具体业务办理模块的有效链接,实现“提示、提醒、办理”一体化服务。〔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4.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推行智能化办税,提供“电子税务局”“离线申报软件”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3个在线无纸化申报渠道,除“四类”企业外,对所有出口企业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备案单证无纸化等“非接触”便利措施,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压缩企业办理时间和成本。全县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全县一、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5.实现广西税务APP移动端简易处罚功能。依托广西税务APP新增首违不罚和简易处罚功能,拓展“非接触式”办税范围,同时做好宣传培训便利纳税人掌上办理相关业务。〔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6.拓展个人医保账户代缴居民医保功能。按照自治区、河池市部署,实行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缴纳亲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全区通办,减轻家庭成员的缴费负担,更好地利用医保沉淀资金。〔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7.实现纳税信用修复办理主动提醒。通过主动提醒并提供简便信息修复渠道等方式,帮助存在纳税信用失分但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纳税人,在修复期内有效更正税收违法行为,顺利修复纳税信用。〔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8.推行征纳互动平台。组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税务局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集中处理全县纳税人电话咨询、网络咨询。通过“桂税e点通”征纳互动平台实现“厅线联办”,纳税缴费人既可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也可实现将诉求直达上级税务局。税务部门对纳税缴费人诉求即时响应。〔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9.提升跨境缴税便捷性。配合自治区完善跨境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缴款功能,支持纳税人境外网上申报纳税,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10.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通过动态“信用+风险”评估,自动授予可开具发票总金额的信用额度,实现纳税人正常用票与风险管控的动态平衡,压缩发票领用时间,实现“开业即开票”。〔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三)推行河池新增“微改革”举措
1.推动重大项目用地“三方联动”“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建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县直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用地单位的“三方”联动保障机制,加强跨层级、跨部门协同“联动”,按照属地“分级”管理,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跨乡(镇)项目由县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根据项目用地的问题类型,按照“权责统一”原则,明确县、乡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任,完善“专班推进+上门服务+清单管理+定期考核”的工作体系,“分类”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用地服务管理效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2.共享“多测合一”成果。全面放开测绘市场,对拥有正规资质的测绘公司实施“零”门槛备案准入,依托河池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服务平台,公布测绘公司名单并及时更新,供建设单位自由选择,强化“多测合一”测绘成果于验收登记阶段在各政府服务部门间共享和应用,避免重复测绘。〔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3.探索“主题式”“情景式”再造项目审批流程。探索基于风险等级深化审批流程再造,优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线性工程类)、一般社会投资、老旧小区改造、工业类投资、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市政管网更新改造、加装电梯等项目审批流程,以项目类型为“主题”,量身打造“情景式”审批流程,最大化精简材料要件,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优化全县项目投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河池市罗城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4.扩展公积金业务办理渠道。将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查询等高频业务办理服务事项汇聚到“智桂通”APP,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网办渠道,持续完善“线上、线下、云端”多渠道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推动我县住房公积金业务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河池公积金管理中心罗城管理部;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5.打造“温情人社”服务品牌。全面优化帮办代办、预约办理、延时办理等特色服务,理顺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渠道,对社区子女不在身旁的高龄老人、行动不便或身患疾病的特殊困难人员,提供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等社保经办事项上门“零距离”贴心服务,将服务推向一线、推向家门;同时,组建社保宣传小分队,进企业社区开展送社保政策宣传服务上门活动,面对面向企业和群众解读社保惠民措施,不断提高社保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打造“温情人社”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6.完善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推进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工会、法院、司法等部门衔接联动,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合力调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或园区建立多元调解中心,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法院等部门或工业园区设立调解工作室,形成“一中心多站点”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平台。〔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中级人民法院,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司法局、财政局,县总工会、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四)推行罗城新增“微改革”举措
1. 探索现场查验环节线上“预约办”。依托“桂通办”或微信小程序,为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群众提供现场查验环节手机“预约办”服务,群众可在手机上随时查看预约时间、办理进度,大数据智能提醒预约群众现场查验,实现现场查验环节“预约办”。〔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涉及现场查验政务服务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2.探索各类涉企政策 “政企直通车”。依托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优化涉企政策兑现渠道、再造涉企服务流程、强化诉求互动监管,实现“政策集成、线上兑现、涉企服务、诉求直达、在线评价”五大功能,实现涉企政策全量归集、分类解读、精准推送、快速响应。各部门发挥部门首席服务员职能作用,按照“目标企业清单”,采取惠企政策解读宣介会、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直接向企业送达政策,对企业享受政策资质复核确认,形成涉企政策“政企直通车”长效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投资促进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等涉企惠民政策兑现单位;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3.探索惠企惠民政策兑现“一窗办”。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惠民政策兑现窗口,配备专人负责惠企惠民政策兑现“代帮办”一窗受理工作,向企业提供惠企政策执行部门联系方式、根据企业意愿代为网上申报依申请兑现惠企政策,收集企业对惠企政策提出的意见建议并转发给政策执行部门。相关执行部门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在网上公示的办理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果;对申报资料审查完结后,执行部门应向企业反馈审查结果及兑现到位时间,同步通知综合服务窗口。涉及多部门联合办理事项,由惠企政策文件的主办县直部门牵头组织办理。〔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等惠企惠民政策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4.推行法律援助“1+1+N”服务。每周一、周四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安排律师(基层法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天坐班,为来访企业、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咨询和公证等服务。共同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与检查,探索基层“法治政务”新模式。〔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5.探索仫佬族民族特色结婚登记“一站式”服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增设具有仫佬族民族特色的颁证厅、宣教室、婚姻调解室,为新人提供仫佬族特色的登记服务、婚检知识宣教、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优育检查、婚姻登记、婚姻家庭辅导等“一站式”贴心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卫生健康局、妇幼保健院;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6.探索实现特殊群体政务服务“零跑动”。通过免申即享、线上帮代办、邮寄办、上门办等方式,在全县全面实现特殊群体政务服务“零跑动”,实现服务对象老弱病残孕幼六类特殊群体全覆盖。〔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政务服务单位;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7.探索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免申即享”。探索开展“政策找人”服务新模式,将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主动、精准送到缴存者“手中”。通过与人社部门共享退休人员信息,精准匹配已退休领取养老金3个月以上还未办理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人群,符合条件的无需主动提出申请,无需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主动服务为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推动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实现“免申即享”。〔牵头单位:河池公积金管理中心罗城管理部;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8.探索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全链通办”“帮办代办”。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帮办代办”窗口,免费提供“全链通办”套餐事项咨询、“帮办代办”服务,当事人无法到场并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委托帮办代办员结合“一件事一次办”流程代办,推动政务服务向定向型、精准型、精细型和服务型转变。〔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政务服务单位;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9.探索开展构筑物登记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过明确登记范围、建立登记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等举措,为企业构筑物办理不动产权证,增加企业不动产资产,提高企业抵押贷款额度,缓解融资瓶颈。〔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10. 推行重大项目用地“三方联动”和“分级分类”服务保障机制。加强项目前期联动管理,重大项目前期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会商会审,强化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与用地用林的协同性,加强部门联动协调,为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三方联动”服务保障。实行“分级分类”服务保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主任,跨乡(镇)的项目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第一责任主体。分类解决问题,项目选址合规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征地前期工作、违法用地查处等,根据项目用地的问题类型,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确定第一责任主体,避免问题“久拖不办”,影响用地保障进度。〔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11.推行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依托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将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纳入全程电子化系统办理,实现线上“一网办理”、线下“一窗出件”;推行自主备案登记。对于企业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形,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且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允许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经营范围项目不限定在其所属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项目内,分支机构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用语进行登记。〔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加强工作统筹,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河池市及县本级各有关部门下发的具体改革措施文件,深挖细掘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形成本地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微改革”措施落地实施。
(二)加强工作指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的工作督导,做好业务培训,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确保改革扎实落地、切实生效。改革推进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函告县大数据发展局。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微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确保企业群众知政策、懂政策,引导更多申请人采用便利措施办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要加强改革经验梳理总结和归纳提炼,加强改革品牌宣传,提升改革品牌知名度。
(四)及时反馈改革进度。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具体人员负责“微改革”工作,并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2023年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联络员表》(详见附件1)反馈至县大数据发展局邮箱;从9月份起,每月底前填写《2023年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任务清单》(附件3),并加盖公章经领导签字报送至县大数据发展局邮箱。
(五)及时报送佐证材料。请各乡(镇)和县级各项“微改革”任务牵头部门在时限内完成改革任务后5个工作日,将佐证材料(“微改革”具体方案、实施情况汇报、改革图片、案例等相关佐证图片)报送县大数据发展局,逾期未完成任务或未报、漏报及谎报,将列入绩效考评佐证扣分依据。
联系人:刘立英,联系电话:0778-8218667,电子邮箱:lczwb8871@163.com,QQ业务交流群号:817333025。
附件:1.2023年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联络员表
2.县级各有关单位
3.2023年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任务清单
附件1
2023年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联络员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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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固定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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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于2023年8月30日前反馈至县大数据发展局邮箱。
附件2
县级各有关单位
东门镇、小长安镇、龙岸镇、黄金镇、四把镇、天河镇、怀群镇、乔善乡、宝坛乡、纳翁乡、兼爱乡。
县委编办、县档案局、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委统战部(县侨台办)、中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县中级人民法院,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民宗局、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支队)、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河池市罗城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体旅局、卫生健康局、投资促进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林业局、医疗保障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县总工会、工商联、残联,河池公积金管理中心罗城管理部,县消防救援支队,县税务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烟草局,罗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罗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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