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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4470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林业局成文日期:2025年01月10日
标  题: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成立自治县林业局林业工程技术咨询评估小组的通知(罗林发〔2025〕1号)
发文字号:罗林发〔2025〕1号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0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成立自治县林业局林业工程技术咨询评估小组的通知(罗林发〔2025〕1号)

2025-01-10 08:50     来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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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站、中心、大队):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林业工程技术咨询及评估服务工作,确保各种林业技术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林业局林业工程技术咨询评估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吴昌国  局党组成员(林业工程师)

副组长:廖昌球  林业高级工程师

覃小勇  林业工程师

        欧文斌  林业工程师

成  员:廖丛军(林业高级工程师)、林世兵(林业高级工程师)、覃荣恒(林业工程师)、潘海宁(林业工程师)、何英娟(林业工程师)、谢庆春(林业工程师)、周志兴(林业工程师)。

二、工作职责和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咨询评估小组成员在组长、副组长安排下完成以下工作:

(一)为全局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检查验收并出具检查验收意见;

(二)对本局组织的相关规划、调查设计、评价评估等成果,根据规定和需要进行评审、确认;

(三)对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检查验收意见;

(四)对建设项目申请临时使用林地提交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五)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林业技术服务项目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检查验收意见;

(六)对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涉及的地类和面积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七)对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涉及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种类进行鉴定;

(八)组织召开职称申报审议推荐会,为参加职称评审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出具审议推荐意见;

(九)局领导安排的其它技术咨询评估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小组所有成员要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林业新知识、新技术;

(二)各成员要服从组长和副组长的工作安排,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团队精神;

(三)小组所有成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严禁吃、拿、卡、要。履职中要严格遵守技术标准、技术规程以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敢于担当负责;

    (四)每次安排负责咨询评估任务的人数应在2人以上。

    罗林发〔2024〕10号文成立的自治县植被恢复和林业生产条件及补种树木工作专班自2025年1月10日起撤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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