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62055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8日 |
| 标 题: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自治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等 三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农局发〔2024〕7号) | |
| 发文字号:罗农局发〔2024〕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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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县财政局,局机关各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等三个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方位夯实广西粮食安全根基,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持续提高全县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尽快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我县11个乡(镇)以规模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的经营主体为重点,并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种植主体,着力推广水稻玉米“一喷多促”、水稻水气平衡栽培、水稻侧深施肥技术、水稻“一攻三喷”技术,提高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玉米作物秸秆覆盖免耕栽培、玉米“一增三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春玉米套种大豆、清种大豆、大豆保花保荚防倒、病虫害绿色防治等关键高产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努力提升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
三、申报条件
在我县县域内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的规模经营主体(水稻20亩以上、玉米20亩以上、大豆2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申报面积最大面积不能超过200亩;各种作物在生产中至少采用一项以上关键技术或广西主推技术;申报规模种植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只能申报一类作物。
四、实施方式
按照主体申报、过程记录、县级测产、资金奖补的程序推进实施。
(一)主体申报。本项目资金奖补对象为水稻、玉米、大豆规模种植主体;要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县农业农村局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需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
(二)过程记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县农业农村局要采取“一主体一方案”的方式,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并根据作物生长农时适时组织了解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三)县级测产。作物收获季节,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开展测产,并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资金奖补。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局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分档次进行奖补并公示。
五、奖补标准
(一)奖补标准:每个申报主体必须达到申报种植作物的面积、产量规定要求,在县级测产验收并评选公示后给予资金奖补。总原则是:水稻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玉米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大豆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根据我县生产水平,确定水稻每亩产量在400公斤(含400公斤)以上,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每亩产量在350-399公斤,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玉米产量在300公斤/亩以上,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大豆间套种每亩产量在80公斤/亩以上,清种每亩产量在120公斤以上,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
(二)奖补资金兑付时限:此项奖补资金必须于2024年12月10日前兑付完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县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詹永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韦阳峰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农业服务中心蒙善标、梁孟冬、黄菲菲及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财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项目实施、项目产量测定、关键技术落实情况监督、奖补资金筹措及管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蒙善标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梁宗冠、廖明创、银庆姣、罗丽虹、何善留、张良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县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日常工作。
(二)加强指导服务。依托本项目的实施,深入推进“揭榜挂帅”“专家领衔”创建高产样板等示范带动单产提升行动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乡(镇)水稻、玉米、大豆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强化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要求,做好资金管理。对按程序申报并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奖补标准的主体,要按程序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提高主体提升粮油作物单产积极性。
(五)加强项目监督。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奖补对象相关数据由县农业农村局在平台填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管理,定期督促指导各乡(镇)项目落实,适时开展监督抽查,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撰写项目总结,收集整理文字、图片等材料归案。
附:1.广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书
2.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附1
广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申
报
书
规模种植主体(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24年 月
|
经营主体 |
申报时间 |
||
|
实施作物种类 |
(水稻类/玉米类/大豆类) |
实施面积(亩) |
|
|
地址 |
|||
|
基本情况 |
(主要包括经营主体概况,实施地块地理位置,常年种植情况,种植经验等。) | ||
|
实施内容 |
(主要是针对承担单产提升的作物,拟采取的技术模式,实施后预期单产提升水平分析,以及进度安排等。) | ||
|
属地村委会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
附2
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二、项目位置及实施面积
三、单产提升目标
四、技术模式及效益分析
五、资金使用方向
六、进度安排
附: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农户
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流转证明(复印件)
3.项目区位示意图
附件2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和扩大大豆种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县22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3〕12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创办的示范(片)点。
(二)2024年在罗城县域内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种植者。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2024年按照自治区分配给我县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200亩任务面积进行补贴,以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实际补贴面积。补贴面积应符合《2024年全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手册——广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所提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间套种模式。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2024年资金总量44万元、2023年项目资金结转1.2678万元和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并在县域内统一补贴标准。中央补助资金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150元以内;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时可以按规定申报2024年其他有关种粮补贴。
三、补贴资金发放方式
(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创办的示范(片)点补助。可以物化补助,也可以采取物化补助和直接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兑现补贴。
(二)对主动承担任务生产者的补贴。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地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补贴资金要于2024年10月底前一次性兑付给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种植者。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3月15日前严格按照自治区方案要求制定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根据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方案下发后及时组织实施主体实施、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计划实施地点、播种时间、种植面积、种植模式等,确保完成播种面积任务。
(三)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验收),对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抽查核验。每个乡(镇)至少核验两个村,每个行政村至少核验5户,对面积排在前三名的乡(镇)必须进行核验。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各乡(镇)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五)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情况,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整理形成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联合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审定。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请款,待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金融机构及时将补贴款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通”账户。
(六)整理台账归档。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金额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实施、考核、总结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项目实施期间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并开展自评总结。
(七)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行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乡(镇)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名单和职责如下:
组 长:韦盛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詹永革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罗冬群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韦 玲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韦阳峰 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土肥站站长
梁孟冬 县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植保站站长
蒙善标 县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长
黄菲菲 县农业服务中心种子管理站站长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导检查项目进度。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小组和办公室,技术指导小组组长由蒙善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梁宗冠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农业服务中心土肥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站、种子管理站及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指导和高产示范片创建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蒙善标同志兼任,成员由梁宗冠、罗丽虹、银庆姣、袁一黎、何善留、张良等同志组成,负责项目数据统计、信息上报、材料归案、项目总结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培训指导。严格规范实施《2024年全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手册——广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力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在种植水平、产量、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县农业农村局要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管理,提前做好项目所需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采购和调剂,满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资需要,特别是落实好适合复合种植所需的大豆、玉米种子,积极引导、鼓励种植主体采用商品大豆种子,提高出苗率和产量。要聚焦适宜品种和播种、除草、化控等关键环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推广科学密植技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尽快掌握技术要领,积极筛选出一批区域性强、丰产性好、经济效益高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模式,确保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豆,为下一步扩大种植做好技术储备。
(三)加强监督管理。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督导专班不定期对各乡(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进行督导,建立定期工作调度、通报制度,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2024年3月—8月每月调度上报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高效完成资金支付。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关键技术模式、成效,调动农民种粮种豆积极性,培养种植能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任务分解表
2.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信息报表
3. 乡(镇)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面积核验表
附1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任务分解表
|
乡镇 |
任务数(亩) |
20亩以上示范片个数 |
备注 |
|
东门镇 |
200 |
1 |
|
|
龙岸镇 |
100 |
1 |
|
|
黄金镇 |
50 |
1 |
|
|
小长安镇 |
350 |
1 |
|
|
四把镇 |
150 |
1 |
|
|
天河镇 |
300 |
1 |
|
|
怀群镇 |
350 |
1 |
|
|
宝坛乡 |
50 |
1 |
|
|
乔善乡 |
300 |
1 |
|
|
纳翁乡 |
50 |
1 |
|
|
兼爱乡 |
300 |
1 |
|
|
全县合计 |
2200 |
11 |
附2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信息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 |||||||
|
说明:1.模式:间作2+2(2行玉米2行大豆,以此类推),间作2+3,间作2+4,间作2+5,间作3+3,间作3+4,间作3+5;套作2+2,套作2+3,套作2+4,套作2+5,套作3+3,套作3+4,套作3+5。间种:玉米大豆同时播种;套种:玉米先播,在玉米生长的中后期套播大豆。2.已种植面积指春播/夏播累计面积。3.所有数据保留2位小数。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指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 |||||||
|
春播/夏播 |
乡镇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农户 | ||||
|
主体名称 |
已种植面积(亩) |
模式 |
村 |
户主名字 |
已种植面积(亩) | ||
|
夏播 |
|||||||
|
夏播 |
|||||||
|
夏播 |
|||||||
|
夏播 |
|||||||
|
夏播 |
|||||||
附3
|
乡(镇)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核验表 | ||||||||
|
说明:模式:间作2+2(2行玉米2行大豆,以此类推),间作2+3,间作2+4,间作2+5,间作3+3,间作3+4,间作3+5;套作2+2,套作2+3,套作2+4,套作2+5,套作3+3,套作3+4,套作3+5。间种:玉米大豆同时播种;套种:玉米先播,在玉米生长的中后期套播大豆。 | ||||||||
|
春播/夏播 |
行政村 |
模式 |
户主名字 |
已种植面积(亩) |
实际种植 面积(亩) |
身份证号 |
“一卡通“账号 |
农户签字 (指模) |
|
夏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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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播 |
||||||||
|
夏播 |
||||||||
|
夏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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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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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人: |
核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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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9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的重要指示,千方百计挖掘冬油菜扩面潜力,完成自治区2023年下达我县扩种3.58万亩收籽油菜的任务,克难攻坚提升油料产能,实现稳粮增油、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补贴对象
2023年的收籽油菜种植者,重点补贴冬种油菜示范样板片和双季稻轮作项目收籽油菜示范片的收籽油菜农户,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种植者。并经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核验确认。
三、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核验确认的收籽油菜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标准
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我县的资金总量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100元以内(不包括市、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中央、自治区相关补贴资金)。县域内补贴标准必须统一。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补贴资金以直接补助的方式兑现补贴。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收籽油菜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各有关乡(镇)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在2024年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五、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种植者补贴按照“制定县级方案—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公示—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公告—发放”的程序实施。
(一)制定县级方案。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自治区的项目方案,结合我县实际于3月15日前制定我县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严明纪律,避免发生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审核确认后,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3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要进行二次公示。
(四)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财政局整理形成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联合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五)批复和公告。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各乡(镇)的补贴对象、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收到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后,各乡(镇)在补贴对象所在村打印张贴补贴资金发放公告。
(六)发放补贴资金。各乡(镇)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印发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收到补贴资金后,委托金融机构及时将补贴款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通”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认真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工作,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全面负责。各乡(镇)具体负责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并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补贴相关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整理审核等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严格工作要求。各乡(镇)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四)整理台账归档。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五)做好项目总结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于2024年6月中旬将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并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农业农村局:梁宗冠,联系电话:0778-8212248。
附件: 乡(镇)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面积申报明细表
附件
|
乡(镇)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面积申报明细表 | ||||||||
|
序号 |
行政村 |
屯名 |
户主 |
身份证号 |
申报面积(亩) |
“一卡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农户签字 |
|
合 计 |
||||||||
|
注:户主姓名尽量与去年申报种粮补贴的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一致,并且持卡人为本人。 | ||||||||
|
审核人 |
申报时间: |
|||||||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