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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8988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2日
标  题: 罗农局发〔2025〕5号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自治县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罗农局发〔2025〕5号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

罗农局发〔2025〕5号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自治县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4-22 16:35     来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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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有关股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新部署新要求,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有关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拓展整治成果,全面完成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产管理系统规范记账,组织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进场公开交易。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更深入、公开更透明、程序更规范、管理更民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治

1.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为进一步巩固2024年整治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成果,压实整改责任,对2024年排查发现存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及农村集体债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进整改,逐一销号。

2.开展农村集体“五纠治”工作。一是纠治村级财务不规范问题。突出纠治收支资金规模较大的村,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自查自纠。重点纠治坐收坐支、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白条入账、虚假列支,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和财务收支登记不规范等问题。严格纠治财务公开流于形式,选择性公开、未及时公开等存在问题。二是纠治违规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按照分类处置原则,规范一批“监管不力”合同问题、整改一批“低价长期”合同问题、移送一批“利益输送”合同问题,维护农村集体收益权。三是纠治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聚焦未严格经过民主程序或审批程序,擅自出售、发包出租的集体资产,是否存在低价转让、暗箱操作等问题。四是纠治村集体债务问题。全面查摆梳理本乡(镇)村级债务情况,对高风险村(社区)集体进行重点跟踪,重点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严格控制新增村级债务。五是纠治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紧盯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程序,严禁未批先建、规避招标、违规发包等行为;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杜绝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等问题;完善项目档案管理,确保工程立项、招标、施工、验收等环节资料齐全、流程规范。

(二)扎实推进集体资产精准清查工作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按要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重点清查核实权属不清、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务必全面细致开展清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确保符合条件的集体资产4月30日前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确保应进必进。县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将组织人员开展清查资产的线上审核和实地核查、校验工作。清查结果应按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努力提高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化水平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学习,积极与委托村级财务会计代理服务机构沟通对接,使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开展会计核算,做好会计核算记账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试行)》要求进行财务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进场公开规范交易。

(四)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

把学习、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按要求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建设工作。待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及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后,按照实际制定我县相关配套文件,推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规范化、法治化。规范设置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监事等组织机构。加强集体财产管理,促进集体财产保值增值。

(五)建立健全集体资产长效监管机制

进一步完善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村级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相关村组织主责监督的贯通协调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按照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沟通交流、督促指导和全面核实,构建好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切实负起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把推动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工作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约谈。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

(三)加强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定期深入村(社区)开展工作指导服务,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掌握新情况新动态,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加强工作调度。县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将适时邀请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实地调研、明察暗访、书面调度等方式,了解各乡(镇)工作进展,适时对整改工作缓慢、推动不力的乡(镇)视情况进行提醒、督促。

请各乡(镇)按时填报整改台账(见附件),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6月18日、9月18日、11月18日前报送自治县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同时,请各乡(镇)及时将深化整治工作的创新经验做法、相关建议,及时报送自治县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蒙艳欧,联系电话:0778-8221100,电子邮箱:lcny2226@163.com。


附件: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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