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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0503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5年05月12日
    标  题: 罗农局发〔2025〕8号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自治县2025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罗农局发〔2025〕8号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2日

    罗农局发〔2025〕8号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自治县2025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5-12 16:40     来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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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5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5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作用,保障我县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顺利实施,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2025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努力打造“懂药残限量、懂监管打法、懂产业情况 ”的基层监管队伍,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实施重点

    重点围绕县内重点问题品种(豇豆、芹菜、沃柑、鲈鱼、鲫鱼、牛蛙)及其他农兽药残留风险隐患大的品种,结合生产实际,不断完善乡(镇)、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

    1.建档立卡全覆盖。2025年5月底前,组织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对辖区内重点问题品种生产主体、收购主体全覆盖排查,依托“八桂农安” 小程序建立电子档案,实现“一主体一档案”并及时更新,指导主体做好生产、销售记录。

    2.强化网格化监管巡查。推动“互联网+智能监管”模式,乡(镇)监管人员应用“八桂农安”小程序对重点问题品种开展全覆盖日常监管巡查,每月至少巡查1次,产品上市期间,每周巡查1次。指导督促辖区内重点问题品种生产、收购主体在开始种养、收购、上市前报备,并进行批批速测。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定格、定人、定责”要求,参照2024年下发到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图,开展监管工作。

    (二)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乡(镇)监管人员督促指导种植养殖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合格证+追溯”的电子合格证模式,推动应用“八桂农安”小程序对采收上市的食用农产品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下亮证,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开证率100%。县农业农村局每季度抽取部分主体开展合格证开具情况检查,重点核查合格证信息完整性(产品名称、数量、种植养殖主体信息、承诺内容等),对不按要求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及虚假承诺的主体依法依规处理并公开曝光。

    (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能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按照上市速测要求,推广使用胶体金试剂,发挥胶体金速测技术“第一道防线”作用,开展“用什么药,检什么参数”行动。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加大抽检频次,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上市前重点问题品种产品进行批批速测,实现监测全覆盖,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确保监测覆盖率100%。

    (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1.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机构检测队伍建设,年中组织一次检测人员检测业务培训。

    2.改造乡(镇)检测室、采购检测设备、试剂、标准品及其他耗材,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完成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等工作,使检测工作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五)开展常态化宣传培训

    1.全覆盖培训。2025年6月—10月分期分批对辖区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农资门店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产地收购商6类对象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八桂农安”小程序应用等,增强法律意识和限量意识,加快推进农兽药残留精准治理。

    2.用药清单应贴尽贴。2025年6月底前,在重点问题品种生产经营场所、农(兽)药经营门店以及村委会(社区)的显眼位置必须张贴禁(停)用药物明白纸、易检出残留药物清单。乡(镇)监管人员要每月检查张贴情况,确保无脱落、无覆盖。

    3.多渠道宣传。利用微信群、村广播等平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及时进行信息分享与技术指导,尤其在重点监管品种集中上市前,组织技术人员入户,现场指导生产主体开展规范用药、标准化生产。

    (六)配合抽样检测和执法检查。乡(镇)要全程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确保抽样过程规范、信息完整。及时上报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线索,并协助配合执法处罚,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实施范围

    全县11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其中重点问题品种监管任务较重的4个乡(镇):龙岸镇、黄金镇、小长安镇、东门镇为重点建设乡(镇)。

    四、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要求,下达项目总预算经费8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支出。

    (一)检测设备及试剂采购费用

    1.采购“八桂农安”小程序数据服务器、终端设备(开具合格证的小型打印机及配套打印纸)17台,预计1.36万元。

    2.采购胶体金试剂:龙岸镇、黄金镇、小长安镇、东门镇4个重点乡(镇)每年360批次,其他7个乡(镇)每年120批次,共2280批次,预计2.28万元。

    (二)检测室改造

    1.新建龙岸镇、四把镇、东门镇、天河镇检测室操作台,预计2.0万元。

    2.检测样品采购费,预计0.30万元。

    (三)宣传培训

    1.培训费:师资费、教材费、场地费、参训人员补助、宣传资料等费用,预计0.5万元。

    2.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宣传牌、禁(停)用药物明白纸、易检出残留药物清单、生产记录本等资料印刷,预计1.56万元。

    五、项目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项目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局属相关股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财务股、农业执法中队、动物执法中队、渔政执法中队、植保站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方案实施、协调调度、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严格资金监管,加快实施进度。项目资金补助方式为直接补助,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要及时与县财政部门对接,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和实施进度监管。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5号)要求,在资金支持范围内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侵占挪用等;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约定的绩效目标。

    (三)加强项目管理,掌握实施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2025年4月,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备案;2025年7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项目中期绩效跟踪监控,报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开展项目验收,进行项目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报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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