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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24561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10月18日
    标  题: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罗政办发〔2023〕109号)
    发文字号:罗政办发〔2023〕109号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8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罗政办发〔2023〕109号)

    2023-10-18 11:15     来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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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门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确保我县顺利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为老百姓营造更加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创城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城区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县城区市容市貌明显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城区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治理三轮车载人、城区周边村屯私家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等违规行为,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和夜市摊点归行就市,严禁占道和超门槛经营,杜绝乱搭、乱建、乱倒、乱摆、乱卖以及车辆乱停、乱放、乱张贴涂画等现象,使县城区“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改善城区环境意识,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市容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阻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提供扎实的基础,促进罗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推动罗城现代化建设更加行稳致远。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县城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县2023年城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其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黄中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韦覃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吴世密  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英菊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韦华智  县教育局局长

              李冬荣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蓝周龙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梁卫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盛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年琪  县公安局副局长

              覃作儒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蒙增师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万江  东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从县交通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教育局、东门镇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

    (一)办公室

    主  任:李冬荣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主任:吴世密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吴兰厚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  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忠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覃路鑫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郑丽婵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韦惠友  东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工作人员从县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汇总每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城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策划及方案草拟工作;负责督促各工作组按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定期将情况汇总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做好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负责整治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现场整治组

    组  长:李冬荣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蓝周龙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覃作儒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副组长:吴兰厚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忠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覃路鑫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从县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每日08:00至23:00时段城区综合整治工作。

    (三)源头整治组

    组  长:梁卫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郑丽婵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潘荣生  县市场监管局质量股股长

            罗维薇  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综合监管股股长

            县交通运输局一名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城区范围内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非法改装的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动轮椅车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治理整顿,依法查处违规违法问题;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对城区内修理厂、修理店开展查处工作。

    (四)信访维稳工作组

    组  长:罗英菊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韦  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韦光相  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整治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五)宣传教育工作组

    组  长:蒙增师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副组长:韦惠友  东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吴丹河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韦昊林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整治期间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取证工作组

    组  长:莫土才  县公安局副政委

    成  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各1人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违法违规材料收集工作,形成闭环。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路段:以朝阳路、解放路、一平路、天宝路、长春路、沿江路、二环路在建天龙泉大道、凤凰大道、罗柳二级路延长线、龙湖画卷路口至民族中学路段等城区主干道为重点。

    (二)重点整治路口:朝阳路与天宝路交叉路口、朝阳路与长春路交叉路口、朝阳路与一平路交叉路口、解放路与一平路交叉路口、解放路小红帽路口、解放路与天宝路交叉路口、解放路与长春路路口、解放路与凤凰大道交叉路口、解放路与公园交叉路口、龙湖画卷路口、仫佬家园路口、天龙泉大道、人民医院门口、中医院路口等城区及周边交通主要路口。

    (三)重点整治违法行为:商铺占道经营;三轮车违规载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车行和维修店面无照经营、非法改装、销售非法改拼装、经营无3C强制认证产品;私家车占用行车道、消防通道违法停车、乱掉头、闯红灯;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漫游待客;车辆逆向行驶;人行道上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斑马线;工程车辆、砂石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防护罩;无牌、无证、超员、超载、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飙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安全带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县城周边村屯重点整治:加强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车辆检查力度,重点对无牌无证、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酒驾毒驾、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排查,落实整治措施。

    五、整治时间

    文件印发日起并长期坚持。

    六、部门职责

    (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县城区内城市道路行驶车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车辆通行造成道路污染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对城区内街道边商铺占道经营进行劝阻清理。

    (二)县公安局负责后台信息跟踪、研判,对联合执法过程中突发的暴力抗法行为进行处置。

    (三)县交警大队负责城区内车辆行驶违反限行、限速、限载、尤其是三轮车违规载人等行为的检查、监管、处罚,对载重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车辆进行处罚。

    (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货运车辆无运输许可证行驶、擅自非法改装货车行为、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货运车辆超重、超高、超长行为、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查处。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县城区内销售无3C强制认证和非法改装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查处。

    (六)县信访局负责做好本次综合整治的信访维稳工作。

    (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本次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社会宣传和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曝光。

    (八)东门镇负责做好县城周边村屯重点整治工作,并对县城周边村屯群众用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接送学生上下学开展排查,将车主信息、车辆信息报至各整治小组;协助信访维稳小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九)县教育局负责做好我县中小学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拖拉机、农用车辆的上路检查及报废、噪音污染查处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城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牢牢把握安全底线,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工作小组每天要组织召开碰头会,按照工作实际调整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正向引导。各职能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参与整治工作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证件,语言举止文明,服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到令行禁止,统一行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灵活应对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做好疏导、说服工作,争取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支持,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负面舆论。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联合行动。要主动沟通情况,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递,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健全机制,信息报送。各整治成员单位要按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在每月28日前将本小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lczfj2017@126.com),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经指挥长审签后报自治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采用明查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整治措施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集中整治期间,县级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和跟踪报道,将整治结果向社会公布,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和扩大整治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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