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42828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07日 |
标 题: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发〔2024〕3号) | |
发文字号:罗政办发〔2024〕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7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罗城中直区直市直各有关单位: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
续保贷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县灵活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生活困难居民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达到法定领取待遇年龄时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河池市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推动金融服务参与精准扩面、全民参保工作无缝对接,构建政银合作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生活困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二、工作目标
(一)第一阶段:2023年1-4月,清理系统已到法定领取待遇年龄但未缴足年限856人,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各乡(镇)推送60周岁及以上未缴费人员名单,各乡(镇)及时到村屯实地核实未参保或未缴费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其参保缴费后及时办理待遇申领手续,确保我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发放。
(二)第二阶段:到2024年5月底,各乡镇完成续保贷项目目标任务255人。按照“个人自愿申请、银行贷款缴费、还款方式灵活、借贷合同约定”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生活困难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构建银行提供贷款帮助缴费的筹资机制,助推灵活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生活困难居民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适当增加缴费年限,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续保贷范围
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办理续保贷款。
四、续保贷款办法
(一)续保对象应当在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助贷银行)申请办理续保贷款。办理续保贷款后,申请人在助贷银行的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不得变更。如因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等原因确需变更的,应当维持更改后的受益账户仍在助贷银行。续保对象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办理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至助贷银行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二)助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后,应当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续保对象协商确定贷款需求、发放方式、还贷金额和还贷方式,签订续保贷款协议并发放贷款。续保贷款实行一次申请,按缴费年度放款模式,贷款划入续保对象本人金融账户。
(三)贷款按年度放款,每年放款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助贷银行对续保对象进行续保贷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继续发放贷款。助贷银行应当简化贷款审核材料,压缩审核时间,不得另行增加附加条件。
(四)续保贷款的贷款期限和额度,由助贷银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续保对象年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确定。每年贷款额度不低于按当年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下限。
(五)续保贷款利率执行年化利率3%。
(六)续保贷款根据个人需求按《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款办理流程》办理。
(七)续保对象与助贷银行签订授权扣缴社保费的协议,在当年缴费基数发布后,由税务部门直接从本人与助贷银行签订的授权扣缴社保费账户中划扣当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续保贷款偿还
(一)提前还贷。续保对象在实现再就业或具备缴费能力后,可提前书面申请终止贷款,已发放的贷款可提前清偿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按约定还贷。提前偿还的,助贷银行应按贷款实际期限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按约定还贷。续保对象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当月起,每月从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偿还贷款,每月还款最低比例为每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0%,具体还贷比例由续保对象与助贷银行商定。
六、续保贷款失信惩戒
续保贷款只能用于续保对象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提取现金,也不能挪作他用。续保对象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应按约定履行还贷义务,不得转存或支取还贷部分金额。续保贷款信用情况将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领域和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各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行为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工作任务,成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梅昌护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杜明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 恒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彩兰 罗城税务局局长
成 员:蒙谢显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朱彤彤 县民政局局长
覃绍忠 县财政局局长
覃胡玉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韦竞华 县农商行行长
唐季礼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彩群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鉴洵 罗城税务局副局长
莫顺华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郭彩群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罗城税务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检查督导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八、实施步骤
(一)开展续保贷政策宣传活动阶段。(2024年1月1日—1月31日)
1.摸清底数,精准动员。依托全民参保数据库,摸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应保未保人员底数,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向各乡(镇)推送相关数据;要以各乡(镇)、村(社区)为单位,分组分区域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摸底,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联系等手段,尽快对辖区内户籍人口参保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应保未保、应缴未缴、重复参保等人员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城税务局、县公安局]
2.多措并举,加强宣传。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LED大屏、宣传栏、政府网站以及现场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二是采取逐级培训方式,着力把人社系统干部、乡(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培训成为续保贷政策宣传的“明白人”、“主力军”,人社部门要负责培训乡(镇)工作人员,乡(镇)干部培训村干、驻村工作队员,村干动员村民,努力增加养老保险和续保贷政策知晓度和吸引力,力争做到人人知晓,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城税务局、县农商行、县融媒体中心]
(二)持续实施续保贷项目行动阶段。(2024年2月1日—3月31日)
1.推进无缴费记录人员首次缴费工作。按照绩效考评要求,只有完成首次缴费才统计入参保人数,只完成参保登记未完成首次缴费的,不再计算为参保人数。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送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无缴费记录人员名单,开展人员类别核查,凡符合参保条件、存在缴费困难的,动员其办理续保贷项目完成一次缴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进行身份标识后按“已死亡、16岁以上在校生、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服刑人员、现役军人”等条目分类建立台账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城税务局]
2.推进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代缴政策,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上述特殊困难群体想提高缴费档次的,可推荐其办理续保贷项目来实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城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农商行]
3.推进60周岁以上居民应保尽保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各乡(镇)推送60周岁及以上未参保和未办理补缴人员名单,各乡(镇)及时到村屯实地核实未参保或未缴费等情况,发现有因经济困难没钱补缴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其办理续保贷后及时办理待遇申领手续,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发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城税务局、县农商行]
4.推进其他重点对象参保扩面工作。一是对年满16周岁以上已离校人群,作为重点新增参保对象,要求及时参保登记并跟踪缴费情况。二是外出务工人员,要尽可能动态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状况,明确其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险种,对其中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及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缴费有困难的要及时动员办理续保贷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城税务局、县农商行]
(三)考核评估总结经验阶段。(2024年10月1日—12月31日)
我县将对各乡(镇)开展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项目进行考核评估,各乡镇要及时总结续保贷项目开展工作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做法,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工作要求
(一)续保贷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工作。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扎实推进落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续保贷款工作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协助银行开展资格审核;罗城税务局负责灵活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县农商行负责贷款审核、发放、回收和个人贷款管理服务。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及县农商行建立续保贷款沟通协调机制,定期通报进展、调度督导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工作调度、督导和通报机制,及时总结表扬好的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推行续保贷款网上办理,规范经办流程,简化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间, 为续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附件: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款办理流程
2.2024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项目任务分配表
2024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项目任务分配表 | |||||
填报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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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当年度年满60岁及以上人数 |
系统零缴费记录人数 |
续保贷项目任务数 |
备注 |
宾栏 |
1 |
2 |
3 |
4 |
|
1 |
东门镇 |
267 |
7818 |
35 |
|
2 |
四把镇 |
175 |
4871 |
30 |
|
3 |
小长安镇 |
93 |
4234 |
30 |
|
4 |
龙岸镇 |
158 |
6072 |
30 |
|
5 |
黄金镇 |
46 |
404 |
20 |
|
6 |
天河镇 |
4 |
223 |
20 |
|
7 |
怀群镇 |
4 |
266 |
20 |
|
8 |
乔善乡 |
36 |
963 |
20 |
|
9 |
宝坛乡 |
59 |
1473 |
20 |
|
10 |
纳翁乡 |
0 |
23 |
15 |
|
11 |
兼爱乡 |
14 |
732 |
15 |
|
合计 |
856 |
27079 |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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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7日印发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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