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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03729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8日
    标  题: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发〔2024〕28号
    发文字号:罗政办发〔2024〕28号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发〔2024〕28号

    2024-04-28 10:05     来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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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罗城中直区直市直各有关单位: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决定开展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全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10月底,清理系统无一次缴费记录人员27079人,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至少有一次缴费记录)人数20.20万人,缴费率达到85%。

    三、参保对象

    具有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四、参保流程

    城乡居民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原件(低保、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应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在户籍所在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参保登记。

    五、缴费方式

    (一)银行签约扣费

    缴费人员持身份证、银行卡自行到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办理签约扣款缴费,签约成功后每年自动扣款缴费。

    (二)微信缴费

    微信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点击“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选择“城乡居民缴费”的“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选择正确的险种(养老保险)、缴费年份、收费单位、缴费档次→点查询→按提示点下一步操作完成缴费。或者在微信右下角点击“我”→“服务”→“城市服务”→“广西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点下一步确认缴费年度、收费单位、缴费档次→按提示点下一步操作完成缴费。

    (三)支付宝缴费

    在支付宝主页面中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养老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选择缴费年度→完成支付。

    (四)乡(镇)社保服务中心缴费

    参保人或参保人委托对象可持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到所在乡(镇)社保服务中心,通过移动智能POS机刷卡或扫码缴费。

    (五)银行柜台缴费

    参保人或参保人委托对象可持身份证、银行卡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柜台缴费。

    (六)建行裕农通服务点缴费

    参保人或参保人委托对象可持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到所在行政村的建行裕农通服务点缴费。

    (七)税务大厅缴费

    参保人或参保人委托对象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到县大数据局四楼税务窗口缴费。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工作任务,成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范小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杜明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  恒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彩兰  罗城税务局局长

    成  员:蒙谢显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覃绍忠  县财政局局长

    朱彤彤  县民政局局长

    覃胡玉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唐季礼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彩群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鉴洵  罗城税务局副局长

                莫顺华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郭彩群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县人社局和罗城税务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检查督导扩面征缴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实施步骤

    (一)开展参保扩面宣传月活动阶段。(2024年4月1日—7月15日)

    1.摸清底数,精准扩面。依托全民参保数据库,摸清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未保人员底数,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向各乡(镇)推送相关数据;要以各乡(镇)、村(社区)为单位,分组分区域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摸底,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联系等手段,尽快对辖区内户籍人口参保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应保未保、应缴未缴、重复参保等人员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罗城税务局、县公安局]

    2.多措并举,加强宣传。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LED大屏、宣传栏、政府网站以及现场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二是采取逐级培训方式,着力把人社系统干部、乡(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培训成为社保政策宣传的“明白人”、“主力军”,人社部门要负责培训乡(镇)工作人员,乡(镇)干部培训村干、驻村工作队员,村干动员村民,努力增加养老保险政策知晓度和吸引力,力争做到人人知晓,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罗城税务局、县融媒体中心]

    (二)持续实施扩面征缴行动阶段。(2024年4月1日—9月30日)

    1.推进无缴费记录人员首次缴费工作。按照绩效考评要求,只有完成首次缴费才统计入参保人数,只完成参保登记未完成首次缴费的,不再计算为参保人数。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根据县人社局推送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无缴费记录人员名单,开展人员类别核查,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动员其完成首次缴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进行身份标识后按“已死亡、16岁以上在校生、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服刑人员、现役军人”等条目分类建立台账并报县人社局汇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罗城税务局]

    2.推进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代缴政策,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将上述特殊困难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罗城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

    3.推进60周岁以上居民应保尽保工作。由县人社局向各乡(镇)推送60周岁及以上未参保缴费人员名单,各乡(镇)及时到村屯实地核实未参保或未缴费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其参保缴费后及时办理待遇申领手续,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发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罗城税务局]

    4.推进其他重点对象参保扩面工作。一是对年满16周岁以上已离校人群,作为重点新增参保对象,要求及时参保登记并跟踪缴费情况。二是外出务工人员,要尽可能动态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状况,明确其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险种,对其中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及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罗城税务局]

    5.推进2024年度未缴费人群完成缴费。我县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仅达到4.23%,离目标任务还很远。各乡(镇)要根据县人社局整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4年度未缴费人员名单,入户开展动员缴费工作,瞄准目标任务,提高缴费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罗城税务局]

    (三)考核评估总结经验阶段。(2024年10月1日—10月20日)

    县人社局将对各乡(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进行考核评估,各乡镇要及时总结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做法,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报县人社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已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纳入各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各乡(镇)要把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工作人员,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迅速开展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应保尽保,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县财政局要积极做好补助经费的拨付和基金监管工作;县民政局、残联、乡村振兴局要配合做好特殊人群政府代缴工作;罗城税务局要做好保费征收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情况月通报制度,县人社局每月从系统中导出各乡(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数据完成情况形成每月通报,通报至各乡(镇)人民政府,抄报县人民政府。连续三次排名靠后三位的乡(镇)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

    目标任务分配表

    单位:人

    序号

    乡镇

    参保任务数

    应缴费人数

    2024年缴费

    任务数

    无缴费记录人员缴费任务数

    1

    东门镇

    42730

    30763

    26149

    7818

    2

    四把镇

    32059

    22545

    19163

    4871

    3

    小长安镇

    21556

    14828

    12604

    4234

    4

    龙岸镇

    30539

    21090

    17927

    6072

    5

    黄金镇

    13141

    8993

    7644

    404

    6

    天河镇

    13006

    8560

    7276

    223

    7

    怀群镇

    12963

    8654

    7356

    266

    8

    乔善乡

    11671

    7934

    6744

    963

    9

    宝坛乡

    12105

    8756

    7443

    1473

    10

    纳翁乡

    4044

    2948

    2506

    23

    11

    兼爱乡

    8186

    5645

    4798

    732

    全县合计

    202000

    140716

    119609

    27079

    说明:1.2024年缴费任务数按应缴费人数的85%计算。
    2.无缴费记录人员缴费任务数是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内无一次缴费记录

    人员统计。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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