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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0-18066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电子政务中心成文日期:2018年06月26日
标  题: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罗政发〔2018〕23号 )
发文字号:罗政发〔2018〕23号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6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罗政发〔2018〕23号 )

2018-06-26 08:48     来源: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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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罗城中直区直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29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118项行政许可事项。经过梳理,涉及我县各部门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见附件1);调整行政许可事项17项(见附件2);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5项(见附件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取消、承接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河池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贯彻落实和制定配套措施。

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一律取消,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并及时制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缺位。对调整和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及时贯彻落实,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及时编制、修订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操作规范、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确保调整到位、监管到位。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

 

附件: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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